历代统治者在建立国家行政职能的同时,就规定了刑法。
远古朝代都没有宪法一说,而是称为王法。王者,皇帝,一群封建统治者,它个人,私人,找一群文官,文人所建立的法规
近代历史上的君主立宪,是为了确立自己的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合理性,绝对性。
古时候的刑法,是确立处置罪人,打压叛逆,拱卫皇权所确立的一种制度,称为处罚罪人之法,原本这是为了惩恶扬善而为之的。
所以历来的刑罚,我们从上面可以列举出几十近百种。
它由各种屠夫,酷吏,小人,奸臣不断的创新与发明,修改和变革出各种刑具,行刑的手法,其规则,过程,都不尽相同。
但是最终的目的,就是残酷镇压民众,打压不支持和反对王朝统治的所有人,还不容你辩解。
从春秋战国之前,华夏历史就事实已经开始这种酷刑风尚,只要存在有王权,就不缺少其酷刑的存在。这是套装彰显,也是一个必须。
历史上的元朝时代,其刑法的最大特点是宽刑慎法。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之初就曾公开宣示臣下:“人命至重,悔将何及,朕实哀矜。”
并在当时着重提出,个官府以宽刑慎法作为元朝刑法的指导思想:“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之。”与唐宋相比,元朝刑法放宽了许多,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巨大进步。
元朝对犯罪处罚的主要手段也是参照宋朝刑法,保留只有笞、杖、徒、流、死五种。
而且在具体实行这五种刑罚手段时,其司法机关也格外慎重。
《元史》对此评价是“盖古者以墨、劓、、宫、大辟为五刑,后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备五刑之数。元因之,更用轻典,盖亦仁矣。”
当时研究元代历史的美国学者杰克威泽弗德也评价说:“忽必烈全面建立了一套比宋朝更稳定的刑法体系,它也要比宋律更温和、更人道。”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于乱施酷刑,元朝中央政府是大力禁止的。
从这一点来论,成吉思汗的后人都秉承了道家的思想,以德服人为核心。
自然,地方官也有胡乱作为,乱搞刑求冤狱的,这种糜烂的官僚直到满清民国也没有杜绝干净。
当时在蒙元帝国时期,统治者能想到宽松刑法,这本身就很明智。
其实管理国家,主要是因势利导,振兴经济,适应民风,传承民俗文化为核心。
即使封建帝皇,它亦不过是想保有自己统治的地位,一贯的拥有高高在上的权力。
但是这世界是很公平的。
想拥有得多,你就得付出得更多。
不劳而获的人,这世界并不允许存在。
这就是生存的法则,自然界运行物质本源的大道规则。
所以,我铁木真在终南山终于学到了什么叫道之本源,人之根本的奥义。
丘处机亦不是真神,但是他明白民众才是推动自然经济,产生民族财富的根本。
历来的统治者,不懂得什么叫“民为贵,君为轻。”
他们只是道听同说,从来不真心的求解,前一刻它们还在装着要体恤人民,下一刻就欺男霸女,搞起了乌烟瘴气
这不是人这是不听教诲的一群牲口。
最终刑罚还是要处罚在罪人的之上。但是我们人类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弟,如何引导自己的学徒去学好做人,这本身就是华夏历史,也是世界人类历史一直在探寻的一个问题。
如何教育人的问题,它亦是一门科学。
所以古代的私塾先生都是被学生家长,配备一条戒尺的。即使皇帝指派给太子的太傅,他也会被皇帝赐予一根戒尺。
不过会是玉石的,不会是真的用来打皇子的东西。这给予的是一种威信,是一种权力,和一种信任。
“戒尺”很多人都知道是一种惩罚人体的工具。它是用来责打的,是古代公堂上,“板子”的无限缩小型。
但是我们翻开历史的过去,我找到两种解释,其一是指佛教的一种法器。
“戒尺”也叫做“尺”,它是用两只木块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