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曹国又发生了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事件。
有个名叫“竖刁”佃户到司徒署状告他的包租公(小领主)“子羽”,要求对方分给自己一块土地。当时大司徒是曹伯阳的弟弟公子黄。本来这样的小案子是入不了高高在上的公子黄大人的法眼的,但是不知搭错了哪根筋,他竟然决定亲自审理这起荒唐的案件了。
公子黄不怒自威地坐在台阶上主审管的位子上,控辩双方分左右坐在台阶下方。
庭审开始了,首先由竖刁发言。他提出了诉讼请求,理由是曹伯阳说过,不能使没有财产的人为有财产的人而战;而他已经为国家多次出征,他有权利为自己争取到一块土地。
子羽愤怒地挥着拳头对原告叫喊道:“我的家室拥有那块土地已经三代了!你租种土地不过才五年!你就敢要我的地?是不是你当我几年管家就要把我的家室也吞了啊!再说,大人……”他转向公子黄继续说道:“这个无赖只不过充当过几次随军杂役,干的都是挖粪坑、填粪坑的下贱活,根本就没有上过战场。而我的祖父正是由于作战有功才得到这块土地,我本人和我的儿子都曾为国出征和负伤!如果他都能得到赏赐,我应当得到更多的土地!所以请大人驳回那个无赖的无礼要求!”
公子黄做出一副凝重的表情,长时间陷入“深沉的思考”状态。
最后,他对双方宣布:“这起案件十分疑难复杂,我向君伯请示后才能做出判决。”
子羽不解地问道:“司徒独立掌管土地、人口事务,做出相关案件的判决,权力不受君主和卿士寮干涉;这是列国的通行做法。那么司徒大人为什么还要征求君主意见呢?”
公子黄哼道:“你说的是列国,这里是曹国。”
判决迟迟没有下来,但是子羽并没有什么担心,他觉得曹伯阳根本不屑于搭理这种小事;他决定接到判决后就把竖刁那个臭无赖从领地上赶走。
子羽没有等来判决,当地人却等到曹伯阳做出的“卫乡令”。敕令中说,为了地方安全,从即日起都城三乡及全国各邑都要建立地方武装力量,公室将委派治安官指挥管理;成员将从当地的青壮年中挑选出来,当地的自由民均有资格报名。
当地人感到十分纳闷,因为各家族本身就拥有自己的族甲,根本没必要另行建立一支武装。但是君命不可违,而且前来组建武装的治安官和随从们也到了,邑长便腾出一座院落给他们使用。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令当地人震惊和愤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