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人!”
“瘟疫使者”朴方三角眼阴森森,一字一顿地道,口气霸道,不容商量。
“要人?你的意思是……”
“老夫要这几个人。”朴方指指临间的天马牧场七男女。
“这个……”酒桌上的其他人神情一愣。
“谢老六,你不会把人质活着交出去吧?”朴方三角眼中冷电森森,“你们从一开始就不打算把人质交给天马牧场,而且有事后灭口的打算,老夫有说错吗?”
“五个男的可以交给你。”面目阴沉的人大声说道:“两个母的,我们已分配妥当,我们要享用。而且那个小母货是我的,享用过了再轮交其他的人。”
“哼!你不肯?”朴方狠盯着对方。
“我当然不肯。”这人大声抗议,“我‘大荒散人’的迷心散,价值比黄金贵十倍,这次我一包十两迷心散,全部用光才能把人擒来,不给我享用,免谈!”
“老夫要定了。”朴方一掌拍在案桌上,“你不肯也得肯,把这里暂借给你们办事,老夫冒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天马牧场在京城附近的朋友得到消息,我这地方恐怕难以保全。话说得不错,皇帝不差饿兵,如果没有任何代价,老夫会助你们?我又没有发疯,道义毕竟值不了多少钱。”
“你……”
“老夫说话算数。”朴方厉声道:“诸位,你们最好识相些。”
“朴方,你不要嗓门大乱唬人。”面目阴沉,号称“大荒散人”的黄脸中年人也拍案而起,“大不了咱们带了人离开,另找地方藏匿,没有你相助,咱们仍有拿住人的能耐,用不着你插手。我‘大荒散人’好色,男人谁不好色?已经费尽心把人弄到手,绝不拱手让人。”
“去你的!大胆!”朴方怒叱,隔案一袖抖出。
疾风乍起,劲气如潮,碗碟齐飞,酒坛炸裂,酒水四溅。
“大荒散人”猝不及防,就算提前有准备,也抗拒不了如此猛烈的袖风,厉叫一声,身形暴退丈余,“砰”地一声大震,背部凶猛地撞在石墙上,似乎房舍都跟着晃了晃,反弹出四五尺,几乎摔倒。
“大荒散人”脸色大变,愤怒地探手深入随身革囊。
“你再撒野试试看,不把你整得半死,算我‘瘟疫使者’栽了!”朴方的右手伸出袖口,那泛青的掌指呈现抽动的线条,手与脸的颜色完全相反,不像一个健康的人的手,倒有点像是传说中的僵尸,难怪衣袖又长又大,用途是掩盖住怪异的手。
他的脸,却是健康的赤红色,内火太旺,像年轻人的脸,皱纹甚少,油光鋥亮。
轻描淡写的一拂,威力惊人,虚空将“大荒散人”震飞,可把其他的人吓了一跳。
“放弃吧!孙兄。”那位左颊有一块青黑色三指宽胎记的人,伸手拦住了“大荒散人”,他劝道:“你孙庆是大名鼎鼎的采花蜂,享受过无数女人,何必为了这个不算绝色的毛丫头,伤了朋友的和气呢?”
“不懂不要乱说,胡乱说话,很丢脸呐!”门外陡地传出清朗的声音,随着石屋的门被人推开,踱步踏入一团和气的简锋,一袭黑衣,极为惹人眼目,他背着手泰然自若,像是自己人,“蜂采花酿蜜当然不假,但采花的都是雌蜂,用采花蜂来形容采女色的人,不伦不类。雄蜂是不采花的,与女皇蜂交配即死,一生中只交配一次,‘大荒散人’这个该死的老色鬼采了无数的花,他有几条命呀?”
“放肆!是你的人?”
“大荒散人”问朴方,态度很不友好,被一个小辈称为老色鬼,他的脸当然挂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