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的动静早就引了整个客栈的注,笑丰子骁举手抬足间杀死,更是深深的震惊着每一个人。真是谈笑间杀人如宰鸡。
早有人认出了玉璇的身份,自也认出了笑的身份。魔教教主的二子,堂堂年青十大高手之一,却人轻易杀死,惜哉,悲哉。
玉璇何时遇到过如棘手之,自出江湖以后,走到哪里是人视为珠。言有所,人们不毫无违抗,个个奉若神,以能为帮忙而为荣。
今,眼这个谈笑杀人,一脸玩世不恭的家伙,对自己没有何的奉承。他的双眼清澈,竟对自己的美貌没有半分波澜。
玉璇自不是普江湖之人,出身极为高贵,不以江湖人自许。来这江湖,是一种历练,心境上的历练。今,既奇,又十分的愤怒,还有一丝的悔恨。
荒山客栈的掌柜,已退隐的江湖名宿金刀留。金刀留当年在江湖上的绰号就是金刀,善一口七十斤的后背金鳞刀,如今已年近七旬,背有微驼,行走时仍健疾如狼豹,双眼炯炯有神。
他手里拿着一竹子的打酒勺,扒开人群,站在金粒儿的身旁,着丰子骁扭断了笑的脖子。他握打酒勺的手十分用力,关节有发白。
金粒儿微微靠在老父亲的肩膀上,轻声控诉:“家伙竟杀了璇姐姐的马夫。”
金刀留微微叹息,女儿一留在身边,虽闯下了江湖十大美人的名号,却是祸非福,更为要的是,阅历贫乏。若是真到江湖上,早人吃得剩下骨头了。
他瞥了玉璇一眼,对这美得清丽脱俗的后辈不算熟悉,也是见过一二面的。抱拳朝丰子骁拱了拱:“老朽金刀留,是这座荒山客栈的掌柜,不这小友怎称呼?”
“吃饭喝酒,一文钱不少,借混个脸熟,称一声朋友大可不必。”
饶是金刀留久混江湖,拉下脸来打声招呼,却不对方毫不留的给拒绝了,他这张老脸还是有点挂不住。
当,他的一声询问,也是怀有目的。笑死在自己的客栈,肯定要给魔教一个交待,而他摸不透丰子骁的来,故有一问。是丰子骁也经验老,一个太极推手给推了。
未等金刀留说话,丰子骁又嬉皮笑脸的对玉璇:“在下粗野惯了,唐突佳人了。既不小心杀了的马夫,为了示在下歉的诚,就让在下为玉小姐鞍马后,充当马夫了。”
玉璇一早就动用了眼术,却仍没有出丰子骁的深浅来。按照的脾气,是不可能受丰子骁这种要的,不为何,却突改变主,竟点了点头。
丰子骁见了,显得十分的高兴,终于站了来。上不胖不瘦,给人的感觉却像一座山岳,巍峨峭峻。玉璇的婢女绿珠有怯生生的躲在玉璇的后面,打着这个印非糟糕的青年男子。
一场风波似乎就过,大座的众人,无论是江湖中人,还是非江湖中人,白,没有这简单。
丰子骁扛着已死的笑,在荒山处随找了个地方,他给埋了。至于笑身上的钱,他也毫不忌讳的拿了,算是雇佣他埋尸的费用,他来可是杀不埋的。
戴着斗苙,手里着马鞭,豪迈的走玉璇的马车,坐上车夫的置子,也不车厢里的况,喂了一声:“可以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