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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2 / 2)

孙骆涯端着只饮了半碗酒的瓷碗,他点点头,道:“愿闻其详。”

老莫头两眼注视着碗中的纯酿,目露追忆,他低喃道:“公子可能不知,这大罗金仙剑在最早的时候,并不叫这个名字。”

孙骆涯挑了挑眉,显然是来了兴致,他问道:“难不成还有比大罗金仙还要有趣的名字?”

“有趣倒谈不上……”老莫头摇摇头,一脸肃穆道:“在这柄大罗金仙剑刚刚铸成的时候,祖爷爷以他名字中的规字来命名。在当时,这柄以天外陨星的残体所铸造成的长剑的名字,叫做——天规!”

“天规?”孙骆涯皱了皱眉,随即高举瓷碗,大笑道:“好名字!”

“可不是?”老莫头也同时举碗大笑。

当然,孙骆涯的笑意不完全是因为“天规”这个名字,而是因为他突然想到自己的那位半路师兄,就曾以天规斩碎天门五十余座,更是连斩天人数十万。

要知道,在民间就一直流传着天上天人一直被天规束缚着。如果你突然有一天得知曾有人以天规杀天人,难道这不值得人间的凡夫俗子高声大笑吗?

也不知为何,孙骆涯只是觉着自己的那位半个师兄,在以天规杀天人时,或许是他此生最为快意的时候。

天上以天规定天人。

他张道一偏偏就要以天规来杀天人。

你们这些自诩高高在上的天人,可曾后悔做那天人,又可曾想过,有朝一日竟会从天上直坠人间,从此再赴红尘。

虽然孙骆涯不知道为何自己的那位半路师兄要杀天人,可他觉着,区区一位凡夫俗子,竟能杀得天人如雨落人间,实在是此生一大幸事。

快哉!

兴哉!

一坛二十年份的纯酿女儿红,在两个贪杯的大小酒鬼面前,实在是不够喝的。直到酒坛里的酒彻底见了底,孙骆涯这才觉着挺不好意思的,时候,他就要从腰间掏出银子多少也给一点这位打铁不易的老人,可老人坚决不收,还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谈钱就伤感情了。一个打铁匠,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文绉绉的言语,着实是让孙骆涯有些不知是哭是笑。

到得最后,孙骆涯就与这位打铁老人谈妥,说是难得在偏僻之地偶遇知己,怎么说也得一起去酒楼吃顿饭,可老人以看铺子为由拒绝了,无奈之下,孙骆涯只好孤身一人前往小镇上最近的一家客栈,买来了一壶乐安镇藏酒十年的女儿红,以及一大盒饭菜。

一老一小,就在铁匠铺子里凑合着吃过了一顿午饭。

吃过了午饭,两人稍作休息,又接着闲聊了一会儿,老人才开始继续打铁,孙骆涯没有继续在铁匠铺子里停留。

书上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有些人,在该相遇的时候,自然就会相遇。

有些人,在到了应该分离的时候,自然也就会分离。

无任何理由的相遇,也无任何理由的分离。

或许,这就是好聚也好散。

面覆一张传神面皮的孙骆涯,在走出铁匠铺子以后,心情大好。

那位在铺子里打铁已有一甲子的白发老人,其实早已停下了手中的铁锤,他目送着那位负剑的黑衫年轻人离去,就如两百年前他的那位祖爷爷,目送着那位负剑的白袍年轻人离去一样,这一次相见,或许此生再无再见之日。

好聚之时常有,可好散之时,恐怕这一散,便是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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