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的包厢,隐蔽性做的极好,也十分的隔音。
一进门,便摘了面纱。
这样一来,宋窈就能清楚的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的脸蛋并没有长痘,很是白皙,模样端庄,带着点攻击性,有一双极其漂亮的丹凤眼,看上去不过二八佳人的模样,只命门发乌,山根青黑,伴随青黄之气入口,虽大富大贵,但命运多舛,是早死之相。
此刻,对着手底下的丫鬟递了个眼色,对方很快拿了一包银子递给宋窈,当做酬谢。
宋窈想了下,摇头拒绝,“我与夫人来酒楼,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桩生意。”
面露疑惑,“生意?”
“不错。”宋窈从包裹里拿出一瓶放着药膏的瓷瓶,递上前道:“这是润肤膏,可以治疗夫人的皮肤病,一日早晚涂抹两次,约么一月,夫人的皮肤就能白皙如初,届时我们再见面详谈。”
其实早在露出双手时,宋窈就怀疑,这个夫人道来历,直到根据这个大富大贵道面相一看,宋窈便知道,这是马转运史的独女。
宋窈上辈子和这人并没有来往,甚至也没有和她见过面,但她听闻过,马转运使家的女儿,自幼得了怪病,皮肤红疹密密麻麻。
她嫁入夫家后,没活几个年头就失足坠湖而亡,马转运使勃然大怒,这事儿闹得很大。
后来彻查出来,是夫婿的表妹,爬上了自家表哥的床,这便设计害死了对方。
她之所以知道,还是因为她爹,是陛下眼前的红人。
至于的夫婿,姓程,只是个七品的小官。
而马家则是有实权的,朝堂之上没几个人敢得罪,可惜马父性格豪迈,为人圆滑,从不参加皇子的党派之争,唯一的遗憾就是,与妻子和家中小妾这些年下来,只生了一个女儿,被千娇百宠着长大,本该是个被宠坏的娇滴滴的小姐,只是因着这奇怪的皮肤病,总是有些自卑。
马转运使给她相看了很多夫家,但她最后却选择了考上秀才的程庆山。
程庆山吧,才学并不拔尖,祖上也都是村子里的泥腿子,爹娘没什么文化,算是勒紧裤腰带把人供出来的。
马转运使是不太看得上他的。
奈何程庆山会哄人,女儿又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就是铁了心要嫁给对方,马转运使爱女心切,也没别的办法,只好同意。
婚后,贫穷的程家父母就住进了买的宅子。
说起来,最初公婆都对她很好,只是……后来,婆婆和庆山的表妹看见她胳膊上的红疹后,对庆山那种怜惜的眼神,让实在羞愧,她觉得自己太丑,对不起自己的夫婿,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治好自己的怪病。
甚至在知道自己的夫婿和表妹不太对劲时,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刻见宋窈只是递上来一个润肤膏,控制不住地有些失望,但还是强打起精神道:“多谢姑娘。”
“夫人可以试试,这药膏与市面上的润肤膏并不相同,还有。”宋窈抬眸对着道:“我略懂些相面之术,夫人近日还是不要与家中表妹单独到水多的地方游玩,否则会有血光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