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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真是败家啊(1 / 2)

 “好,那就这么办,要是能猎到东西,皮毛什么的,还可以拿去成城里卖了。”

“要不让林大夫也和我们一起进山吧,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弄些药材去卖。”白元彬越说越兴奋,动手‘唰唰’的把想到的都记了下来。

看着白元彬黑漆漆的手,白元芷微抿了薄唇,这玩意儿多少是有点儿废手。

“大哥,你试试看用这个写东西呢?”白元芷从腰间的小包袱里掏出了一支铅笔来。

白元彬有些惊奇的看着白元芷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这能写字吗?”

看上去就像是一根细细的木棍一样,这东西怎么写字?

“当然能了,大哥你看着啊。”掏出一把匕首,白元芷三两下就削好了一支铅笔。

白元彬看着白元芷手里一头变的尖尖的东西,还是有些不信:“阿芷,这真的能写字?”

白元芷没答话,只是朝着白元彬眨巴了下眼睛:“大哥,把你的小册子给我用用。”

白元彬倒是十分大气的直接递了过去,眼看着白元芷拿着是那根细长的小木棍在纸上画出了痕迹,眼底顿时闪过几抹兴奋的神色。

“这……这真的能写出东西来?这东西也太好了。”白元彬的语气很是有些兴奋。

用阿芷手里的那个东西写字,以后就不用总是弄的手脏脏的了。

“大哥,你试试看。”白元芷将手里的东西递到白元彬的面前,大哥既是能用木炭写字,想来用铅笔也是不难的。

果然,白元彬很是顺利的就在纸上开始写写画画了,越写他就越感到惊奇。

这东西写出来的字迹很细很小,虽然有些不习惯,但是用的久了,就会发现,这样写东西更节省纸张。

而且字迹也更加清晰。

“阿芷,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弄来的?”白元彬的神情有些兴奋,这根小东西实在是太合他的心意了。

看来大哥是很喜欢了。

“这是元偃给我的,他还给了我一件东西,说是和这根铅笔是一套的。”白元芷笑眯眯的用从小包袱里拿了一本空白的本子出来。

白元彬接过白元芷手里那看着有些像是书的东西,翻看一看才发现是一本册子。

而且那册子里纸张细腻的程度,简直就是他平生仅见。

往常他在书塾念书的时候,多数时候也是没有纸可用的,只偶尔能见到一点儿。

且纸质还粗糙的厉害,便是他手上的这本小册子都还是他攒了许久的钱,才买来的一小本。

可阿芷拿出来的那可是厚厚的整整一本啊。

这样的册子,若是拿到外头去,怕也是价值连城的。

“阿芷,这……”

“大哥,这东西我也用不怎么上,不如你就拿着用吧。”白元芷笑眯眯的,铅笔还是要在细些的纸上,更好写字。

“这可不行,这东西太贵重了,你快收回去。”白元彬有些惶恐,这么好的东西拿来当传家宝也是可以的了。

阿芷怎么就这么大剌剌的说送他了,真是败家啊。

“贵重什么?不就是几张纸吗?”白元芷有些无奈,她拿的已经是很一般的了。

就算是比这好的,她也还有一整个架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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