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他犯下了如此恶劣的犯罪,但是他因为是精神病,同时家里小有资产。
他甚至都没有在,某东欧高福利国家的监狱里面,度过太长的时间就直接被保释了出来。
不过考虑到某东欧高福利国家的监狱,里面舒适的生活环境,还有周六周末(非严重犯罪)可以回家的政策,就算是他待在监狱里面,估计也不太像是遭受惩罚的样子,尤其是他家里小有资产。
只要稍加运作,把他转到一个环境比较好的监狱里,就能够享受到超过这个世界90普通人的生活条件。
每天有吃有喝,有放松时间还能够看书打游戏,甚至能够上网与外界联系,除了周一至周五被限制在监狱里面,周六和周日甚至可以回到家中,不过要向当地的警察局报备。
这种生活条件也算是坐牢吗?
毕竟对于一个最高刑罚期限只有21年的国家来说,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把他们暂时的监禁在监狱里面也许已经算是一种极大的惩罚了。
也许吧,不过这种做法显然是会让受害者的家属们感觉到十分的不满,毕竟这些人犯下了十分恶劣的罪行,但是却只有接受相对于他们罪行来说十分微小的惩罚。
甚至可以说对很多人而言,这种监禁的日子根本就谈不上惩罚。
毕竟监禁他们的牢房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里面的各种家具一应俱全,而且他们的牢房还是单人房,有单独的卫生间。
他们的牢房甚至有浴室,空调,暖气,桌子,他们还能够申请加装电脑,墙上还挂着一个像素非常高的液晶显示屏。
而且除了一组衣柜这种正常房间里面会有的东西,更过分的是他们甚至还有冰箱。
他们的牢房不仅采光好,而且窗还十分的通风,可以打开到很大的角度。以一个正常处5年以内的刑罚期限,甚至可能会允许保外就医,或者直接无罪,根本就不用坐一天牢。
所以他认罪的态度十分诚恳,因为他杀人的事实是不会被改变的,所以陪审团或者是其他人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他就说他当时精神病发作不能够控制自己。
总之就是问就后悔,说就道歉,但是绝对不会悔改,我下次还敢。
而一直坐在原告方心里十分悲痛,但是依旧期盼法律给她一个妥善交代的母亲却是越来越愤怒不堪。
尤其是这次结束之后,那一个听说有精神病,但是看起来逻辑很清晰的变态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