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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线索(1 / 2)

 青楼虽算合法,可却绝称不上阳光,只能说是一种“人尽皆知却又不好公开提及”的潜规则产业。在青楼过夜这种事有些类似于单位里有人“背景深厚”,也有些类似于做项目的私下各种不正规宴请,硬要说起来人人都知道存在这个现象,也可以在发生后你知我知乃至当事人见面会心一笑,但便是这种“你知我知你知,也知你知我知你知”,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公开说出使众人皆知”的。

是以,如果狎妓的事迹当真被人公开曝光,那绝对是奇耻大辱。

时代如此——如果经济实力可以支撑,能够说服甚至压服不满的妻子,男人公开三妻四妾都可以,玩什么老夫少妻红袖添香一树梨花压海棠更是有可能被一些恬不知耻的文人墨客渲染成一桩佳话美谈,唯独一点:凡事都要讲规矩,或者要有遮掩,狎妓这种事情不能公开宣扬。

尤其是对体面人而言。

那不违法,可也是不严肃的,将会被认为是一种对个人威望的极大打击。

更别提还有家庭因素在里面。很多时候,嫖客的夫人们不是不知道自己丈夫去了哪里鬼混,可家丑之所以被称为家丑,正是因为这是家里的内部事务,对外可以遮掩,可以假装琴瑟和鸣,可一旦这等事情被外扬,那就具备了公共属性,夫人们自己也再无法维持表面上的体面了。

所剩选择也就不多。

换句话说,就是必然要闹了。

在这个时代,家宅不宁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事情,早已不单单是个人的私事,还牵扯到了一个人的社会关系和地位。原因也很简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虽未必会被所有人接受,但家庭的管理能力绝对会被认为是个人能力的极大一个部分。

家庭都不睦者,又如何能让人相信他能在更陌生的人,更多的不同事务之间做好协调呢?

反正,无论如何,外出狎妓这种事情是一定要相当设法隐瞒下来的。

出于这种思想,外加不觉得命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许多人仗着有点小身份拒绝开门,甚至搂着女人拒绝穿衣。然而,熊捕头强令在前,外加朝夕相处的同伴的尸体尚未放冷,捕快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拒绝服从命令的借口。

于是,拒绝配合者很快就迎来了捕快们的厉喝、破门、乃至于逼问。

可想而知,在这种状态下被人赶下床乖乖站好回答问题是何等的奇耻大辱。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是在娼妓面前。

或者说,尤其是在娼妓面前。

那消除了他们内心存在的一种优越与征服感,取而代之的是极大的羞耻与悲愤。可想而知,便是他们眼下回答了问题,也绝少不了各种谴责,乃至于声色俱厉的各种威胁谴责。

于是,一番鸡飞狗跳自不必多说,不说那些没了面子者,就是办事的普通捕快,也不免对下令要求自己搞这等天怒人怨之事的上峰生出的不少怨怼——无需多言,那些丢了面子受了耻辱的人肯定是把小小办事人也一并恨上了。

正在观察尸体的展逾明与林依云自然也都听到了这等声响。依依姑娘不太能理解下面那些人的小心思,可展逾明则不同——他缓缓拭去了手上的些许污血,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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