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共有五十对,其他两种各分为三种大小,小号每种四百三十对,大号和大大号各三百二十对。”
生意做成了,连着带来的三百朵头花也一并卖了出去,总共卖到了四十多两银子。
除却买布的本钱,人工费左右,还有来回的车马费,差不多可以赚个十八两银子。
别看只有十八两,在这古代可是够一般的三四口之家一年的嚼用了。
所以锦绣并不气馁,反而觉得很满足。
这件事,她用的精力并不算很多,能赚个十几两已经很惊喜了。
从穿越之日起,她就没想过一夜暴富的事儿,像那些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女主第一桶金不赚个几百几千两,都不好意思叫一桶金。
她的第一桶金,也不过几两银子,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因为她的前世不是什么杀手,特工,更不是什么农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她只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姑娘,干过最脏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农活,深知钱有多难赚,特别是对于一个农家人。
不过,她一点也不怨。
如她现在这般,要是前世没有经历过,现在她怕是只有跟着赵明暄守穷的份儿了。
所以,她感激前世跟着父亲捡牛粪当肥料,捡烂红薯晒干了卖钱的日子。
那些事,让她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看似无用的东西,也是可以利用的。再穷的人,也是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就在锦绣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走在一旁的赵明暄却在偷偷拿眼睨着锦绣,满脑子旖思妙想。
今天晚上他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晚,锦绣赚了钱心情应该不错,而且这儿还没有虎子那个磨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