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他就不会失去她了。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喜欢这样的活?”连夫人忽然冲过来,拉着锦绣的手。
“绣儿,你可是忘记了,娘小时候带你去乡下庄子里玩,你除了对蚕有些好奇以外,并不喜欢庄子里的活。你觉得庄子里随便出去走一走都能踩一脚泥巴,养蚕的蚕房里到处都飘着蚕粪的臭气,你不喜欢牛,也不喜欢猪,总觉得它们很脏,你不会喜欢这样的活的绣儿。你现在之所以不想离开,只是多年以来逼不得已养成的习惯罢了。”
锦绣闻言,心下一叹。
她当然知道原主不喜欢这样的活。
不然也不可能赵明暄三四年都捂不热她的心,最后宁愿跳江而死,也不愿意留下来跟赵明暄好好的过。
可是她喜欢啊。
“我以前的确不喜欢,可是当我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我发现我挺喜欢这样的活的。这里的人简单,直接,从不勾心斗角,即便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讨厌的人,我也可以随手一抬,将她揍一顿。可在江南,不行,我什么都得忍着让着,甚至甚至连男人,都要与她人共享”
她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玩宅斗没把敌人玩死,会把自己先憋死。
她就喜欢这种乡下人的活方式,不喜欢谁,上去就一顿揍,就算不揍一顿,但她可以明确的表示出自己的情绪。
老娘不喜欢你这个人,老娘可以任意的三百六十度各种动作角度的拿眼瞪你。
而跟有钱人打交道,哪有如此惬意。
不喜欢一个人,你可能还得陪着笑脸。
厌恶一个人,但你偏偏还得那你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啧啧,忒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