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也不得不佩服楼诗意的胆色,尤其是她的肚子里面还揣了个球的情况下,她居然敢跑到老虎的眼睫毛下面去作妖,还带着自家男人一块儿,简直是作死作到了至高境界。
“切,娱乐圈有什么好?这一趟跑的其实挺刺激的,天昱那地方,别的不说,风景真的挺好的。”
楼诗意抚着下巴,十分惬意的回想着这月余在天昱境内的所见所闻,不由撇了撇嘴。
“其实我也明白天昱为什么老是对咱们贼心不死了。他们那一代的气候,就好像咱们现代社会的西藏一带,当然了也不全是,但有一半的地域是那样的,包括皇宫,也是建在特别高的地方,虽然也是气势恢宏,但总归不如上京城那般气候宜人,舒适安逸。”
尤其是那些人,个顶个的黑,许多上了年纪的妇人脸上就盯着两团高原红,地域特色十分明显。
“怎么?你还同情人家了?”
这事情,同情是同情不过来的。
每个地域都有每个地域的不同,既然那些人生在了天昱,既然那个地方有人活下来,那就说明它不是一块不毛之地,只是人类想要活下来的方式不同而已。
就算在当今社会,也有许许多多不一样的地方,习俗,习惯,都不尽相同。
这都是没办法的事儿。
“我也就是那么一说,同情……我若是同情他们,谁又来同情我大缙边境的百姓们?本来应该安居乐业,可这么多年来,天昱发动了多少战乱,害得多少人颠沛流离来着?”
锦绣听着她的话,不由笑着点了点头,“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也要跟你家皇上说,一起去书房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