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旭你冷静点!“
鸣风抱着叶旭不能叶旭到处乱跑。此时的叶旭眼睛通红,什么也听不进去。鸣风试着打晕叶旭,但无论多么用力,叶旭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
。。。
”我。。我怎么了。“
意识清醒过来的我看见周围的残骸和一旁生死未卜的鸣风。
”你终于醒来了。“
鸣风睁开眼睛长叹一口气。
鸣风把我吞下血珠后的事全部告诉了我。
“这次你能活下来全靠这颗血珠,墨晴口中的副作用也已经起效了,你拥有了不死之身,从你刚刚眼睛看来,你的等级,远远比之前遇到的金甲尸强好几倍。“
我?不死之身?我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不可能!我就是叶旭,我只是一个在正常不过的普通人。我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玻璃把手给割破:”这只是梦!这不是真的!我不是僵尸!我不是怪物!我就是叶旭!“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伤口开始愈合。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不到一分钟,手上一点伤都没有。
”叶旭!“鸣风见我表情本想来安慰我。我则摇了摇头。
”我想帮这些人超度,他们都是为了保护这片土地而牺牲,是烈士。“
鸣风自然也同意了。
我们盘腿坐在地上,念起跟师傅学习的往生咒。
”希望它们早日投胎。“
我睁开眼睛,一个个魂魄状态的警察笑着看着我,随后对我挥了挥手,像是在对我说谢谢你。随后消失在我的前方。
”进了这个圈子,自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伤感事,难免会有人死去,想开一点,你为他们报了仇,他们会感谢你的。“鸣风拍着我的肩膀安慰道。
”是没错,我杀了屈鸿博,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早点!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死!错的最多的是我!“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这就是我的错,如果我可以再快一点,叶旭他们还可以活着,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都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就因为我的错,害的他们和家人阴阳两隔!
“别自责了,这也不是你的错,都发生了,也无法挽回了,我们走吧!”
鸣风心情也很不好,但是他没有说。
第二天,我们买了回家的机票,这次和屈鸿博打的我们衣服都破破烂烂的,路上的人看见一位我们是乞丐,进了一家商店,老板上来就是一句:喂喂喂,乞丐滚蛋,我们这里不做你们生意。
这可让我们尴尬了,眼看看戏的人越来越多,我也终于明白,看热闹是我们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
鸣风当时就看不下去了,拿出一张银行卡丢到那老板面前:”里面是十万,我要买衣服,你是肯还是不肯!“
老板一听十万,吓得腿都软了,连忙一声大爷大爷的叫我们,就差来给我抱大腿了。
我们买完衣服终于穿的跟个正常人一样了。鸣风这家伙也真是,不就为了炫富吗,居然买了一大丢衣服,关键还都是贵的。足足花了有一万多。看得我都心疼了。
买完衣服,我们找了一家餐馆,简简单单的叫了点吃的就这么过去了。不过酒倒是没少喝,毕竟屈鸿博已经消灭了,解药的事也完美解决,这家伙变成血人状态,随便拿个瓶子装一点血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