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穿越之妖精岁月> 番外之叶歌篇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番外之叶歌篇(1 / 2)

 坐在奔驰房车里,我透过太阳镜和玻璃往外看,大厦门口,又是黑压压的一片记者。

低下头,我揉了揉眉心,有多少个夜没有好好睡过了?

阿SAM回过头来对我说:“叶,要不要去绕一圈?”

我摇摇头,狗仔无孔不入,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那你等着,我去帮你开路!”阿SAM笑了笑,猛地一脚油门,车子朝大门冲去。

我听到周围响起噪杂的声音。

“啊!叶歌回来了!那是叶歌的车!”

“叶歌叶歌……”

我压了压头顶的鸭舌帽,感到刻骨的疲倦。

车子在半路忽然一个刹车,大门被蚂蚁般的狗仔围得密密实实,别说一辆车,就算一个人也进不去。

阿SAM蹙眉,打开门跳下车,1米9的高大身躯顶着挤过来的人群:“让一下!你们让一下!”

“叶歌,我们要见叶歌!”一个扛着摄像头的好像是记者代表。

我吸口气,又习惯性的压了压帽檐,跨下车。

所有人都朝我涌过来,我忽然无比烦躁,心里骂了声。

“叶歌!叶歌出来了!”

“叶歌,罗飘飘昏迷了数个月,你有没有去看过她?”

“苏小小呢?你们是不是已经和好了?”

“叶歌,你觉得罗飘飘还有醒过来的可能吗?”

我面无表情的往里走,从大厦出来一群保安帮我挤开了一条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忽然冲过来大叫:“叶歌我爱你!叶歌和我合个影吧!”

我动了动唇角:“对不起,现在我要进去了。”

她不依不饶,拉住我的T恤:“就一张!我好喜欢听你唱歌哦!”

我说:“谢谢。”侧过身,匆匆走进去。

我知道,明天又有新闻,内容是:叶歌耍大牌,装酷不理歌迷。

终于“砰”的一声,智能大门把所有的人隔绝在外。

走进客厅,阿SAM帮我拉上所有的窗帘。

我倒在沙发上,眯着眼,思绪混乱。

突然从楼上传来一阵尖锐的高跟鞋声,踢踢踏踏。

“你回来了!”苏小小穿着红艳艳的吊带长裙走下来。

“叶,我先走了,明天早上来接你。”阿SAM很识趣的关门离开。

苏小小柔软的双臂在绕在脖子上,轻轻摩擦:“累不累亲爱的?外面的记者真是麻烦,害的我都不敢出去买东西!”

轻轻挪开她的手,我说:“你怎么在这?”

她立刻嘟起粉红色嘴唇:“想你啦,好几天都没你的消息了,所以就来看看你!”

我站起来,往楼上走。

苏小小跟在身后说:“你知不知道,那些记者问我们是不是复合了,什么复合,我们根本没分开过对不对?”

我转身,把她吓了一跳,我说:“小小,你让我一个人静静。”

她小鹿一样的大眼睛忽然充满泪光:“叶歌,你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

我蹙眉:“我只是想安静一下。”

“你很烦吗?还是在想她?!”她叫,“她现在躺在医院里,你怎么不去守着!大情圣,为了你的事业,她还不是要做牺牲品,现在来哀悼,太晚了吧?”她理了理头发,仰头冷笑,“医生说,也许永远都醒不来了,你说,对于她,是一辈子躺着好呢还是早点去好呢?”

“刘姐!送苏小姐出去!”我眯起眼,转身上楼。

刘姐诚惶诚恐的从后园走出来,然后楼下传来苏小小的声音:“好啊,那你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再来看你。”

我“砰”的关了房门,带上耳麦,倒在床上。

小时候,我忽然疯狂的爱上音乐,总是带着耳麦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望着窗外的树。

几个女生走过,转过身,看着我羞涩的笑。

成绩烂的一塌糊涂,跑去参加歌唱比赛,唱那首张学友的《旧情绵绵》。

旧情绵绵!我冷笑,耳麦里传来幽静的钢琴声。

有多少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有多少人,

会经过你身旁。

每个清晨当我睁开眼,

总是那么思念你温柔的脸,

今夜,请你路过我窗前,

轻声为我唱,

唱那首,只为我一个人唱的歌。

歌声缓缓荡漾,我的心忽然安静下来。

这是我一年前专辑里的歌,歌名叫《只为你唱》。

一年前,我刚刚开始出唱片,每个周末电台会循环播放我的歌,吸引了一大群女生在我公司门口蹲守。

一天,我走出录音室,门口站着一个女孩,胖胖的脸蛋被午后的阳光晒得红扑扑的,像刚从海滩回来,手里拿着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好像犹豫了很久才朝我走过来。

“叶歌。”她腼腆的笑笑。

我没有说话,又是痴心的歌迷,这些天,我已经习惯。

她追上来:“我给你写了首歌,你能看看吗?就耽误你一小会时间。”

这倒是第一次,有歌迷给我写歌。

出于好奇心理,我接过她的笔记本,打开。

字很漂亮,页面很干净,那首歌一下子吸引了我。

歌词不华丽,不流行,却简单清爽,就像她的笔记本。

“你写的?”我问。

她点点头:“嗯,我叫罗飘飘。”

我没有太大兴趣知道她叫什么,罗飘飘这个名字也一点不配她。

“哦。”我牵了牵嘴角,准备上车。

她却喊:“等一下,你准备唱我的歌吗?”

我头也不回:“有消息我会找你。”

她说了一串数字,我一个也没记得。

没想到以后的每天,她都会在公司门口等我,还和看门的大伯聊起天来。

也许真的成了一种习惯,每天疲惫的走出来,在一大群人里,我会下意识的寻找她,她很安静的坐在那里,朝我笑笑,甚至不过来和我说话。

吃过饭,唱片公司的人来看我录歌,我忽然把她的笔记本翻出来拿给他们看,他们很感兴趣,说写的不错,商量了一番后,决定录制在我的新专辑里。

那天,我第一次朝她走过去,她的小眼睛亮闪闪的,像映着一抹阳光,我一时有些恍惚,从什么开始,我好久没有这样纯粹的感觉?

听到她的歌被录用,她像小孩子那样跳起来,然后理理衣服,不好意思的笑笑,有一抹害羞。

犹豫了半天,她说:“我要请你吃饭,就当谢谢你,可以吗?”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