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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九十四、冰释前嫌(1 / 2)

 笑的更开心,玩心大起,在他怀里折腾:“原来那就喜欢上我了。****”

他翻身把我压在身下,我甚至不敢呼吸,他的手四处点火,我猛地坐起来。

他轻笑:“不闹了,睡吧。”

睡觉?大白天的,本来不觉得天界没有黑夜有什么关系,可是现在,天那么亮,心里像打鼓,一点儿也睡不着。

即墨瑾的手又绕过来,我抬起头看着他:“即墨瑾……”

他叹口气,仿佛些无奈:“有什么话,说吧。”

“翡翠仙子……我过,她现在况很不好,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去看看或……”我说不下去了。

他侧过脸:“还要我带她走?”

我头,又点点头:“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慕容君言出必行,三日之后,我将成为他的王妃……”

唇被住,他笑一下:“别为这些事担心。”

怎么可以担心?我扯开他地手:“没错。我不喜欢她。甚至。恨她。可是。你不一样。她就算再不对。也曾对你有恩。天君地目标是我。也许。你可以带走翡翠仙子。”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顿了顿说:“我曾在翡翠里听你叫狐狸带走她。可是现在狐狸不在。我知道。你来这里。不光是为了我。我不想连累你。”

他眉心动了动:“是我连累你。”

我怔了怔。他地手擦过我地脸:“总之。你不要想太多。我自有分寸。嗯?”

我想说什么,终于还是没说,此时此刻,我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因为,属于我们之间的时间本已不多。

我不知道慕容君给我和即墨瑾的这三天,是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相处,分开地时候,会更痛苦。

可是,我现在的心里竟奇怪的没有痛苦,反而很平静。

每个人一生中,有多少时间是可以和心爱的人好好度过的?在我的世界里,大家各自忙碌,就算心里有着对方,也会被很多俗事干扰。

这般安静的,心无杂念的和一个人在一起,能有多久?

哪怕只有短短的三天,我也知足了。

“好吧,我不问了,可是,我睡不着。”

他笑,再笑一下:“飘飘地身体看起来不错。”

我苦笑:“慕容君是个疯子,不过他对我说过的话倒没有失言过,我在那间飘然居喝了许多凝露,进补了不少灵气。”

即墨瑾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是个骄傲的疯子。”

我微笑:“来这个世界之,我不知道除了人类,还会有仙,有妖,有魔,只是无论什么都好,心里有了魔障,最终都会被自己毁灭,像巴哈,他要不是心已成魔,就不至于会被天魔星反噬,而慕容君离那一天也会太远。”

“红尘自有红尘苦,但做仙,也没什么好。”

即墨瑾只是微笑,“飘飘原来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撑起身子:“你要~吗?”

他点头,表情认真:“我想知道关于飘飘的一切。”

我伸出手指在他脸上画呀画,他地眼睛亮的让人移不开眼,“我把我地世界的事告诉你,你也要告诉我几件事。”

他眯起眼,唇勾起来:“你是在威胁我?”

“是交换。”我的手指停在他的唇边,“你想了解我,我更想了解你,对我来说,这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我脑子里的好像还是以前你对我冷漠的样子,我真地看不懂你,就算现在,我也知道有很多事你还放在心里,我不喜欢那样,我需要坦白。”

我目光清澈的注视他:“两个人在一起,长也好短也好,缘分是多久都好,在一起地那一刻,我都希望双方是坦白的,你知道吗,我地世界有句话叫‘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在一起,就算只是一瞬间,也是多不容易啊,为什么要彼此心里存着猜忌呢?”

他的眼睛很深,暗涌着波澜,然后微笑看着我,那眼睛里有着深刻地情感:“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飘飘,那么,我们的前世,是修了多久的缘分?”

我摇头:“不知道,这里有仙,有冥界,也有妖魔人,但我始终相信,缘分这种东西,是由另一种神奇的力量在掌握着的,无论修为多高,谁也不能改变。所以,”我拉住他的手晃了晃,“作为交换,我想知道你的一些事。”

即只是微笑:“好。”

他把头埋在我的丝中,我笑起来:“你想知道什么呢?我的世界,分很多国家,就像你们的五界一样,只是比你们更多,我生活城市,叫上海。上海是个很美丽的地方,车水马龙,你知道车吗,是那种箱子下面装着四个轮子的,那轮子和溟夜的轮回轮有点像,不过没它那么本事,只是载着箱子走,而且速度很快……”

“比腾云还快吗?”他忽然打断我,眨眨眼,浓浓的睫毛轻颤一下,很认真的样子。

我失笑:“那倒没比过,应该是腾云比较快吧,好像,还没有我御剑快。”

他竟像小孩子那样不削的。

我忍不住就想捏他的脸,虽然脸上没几两肉,下巴像刀刻一般,磕的手都疼,不过就是忍不住想这么做:“你的表情越来越多了,现在脸好像不会抽筋了。”

谁说的,恋人之间,由于分泌一种什么荷尔蒙,就像接触对方的身体,我不是没恋爱过,却好像现在才开窍一般。

他抓住我的手:“是飘飘说的,喜欢我笑。”

是啊,我多喜欢你笑,看着你幸福的模样,怎么看也不会厌,多想一直这么看下去啊,无论在哪里,回过头,就可以看见你的脸,清冷却明亮的眼睛,挺拔的鼻子,尖削地下巴,所有的一切一切。

仿佛陷进去就来,宁愿沉溺在其中,一辈子,不,生生世世都不要出来。

即墨瑾拉拉我的耳朵,我叫起来,他轻笑:“飘飘怎么了?”

我~着脸不声。

他说:“刚才是谁说过,所的事坦白的?”

我~:“那里,我是说耳垂,好像……是我最敏感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他的眼睛起来,好像又有那种要拍碎谁的脑袋的样子:“我也不可以么?”

小气鬼,我摇摇头,故意气:“这是我地东西。”

他的眉挑了挑,又笑:“在你还未幻化成人之前,其实,我就一直想这样做。”

我惊讶:“你一直想拉我地耳朵?”

他勾起唇笑:“我只是想,那么大的耳朵,拉一下不知道会不会疼,疼了就会安生些,不会和我对着干。”

我嘟囓:“我什么时候你和对着干了?”

“不是么?”眼睛斜睨我,“第一次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可你偏偏要叫我宫主。”

我小声的说:“那是有礼貌,你原来那么凶,一个不留神就得罪你,谁敢啊。”

理不直气不壮,我叫他宫主的时候,一般是我存心想拉开距离地时候,没想到这也被他记住了。

原来一个人表面上装作漠不关心,甚至厌恶,内心里在对你细细的揣摩,想去了解,这种感觉太奇妙,只是,来地太晚了。

如果,我们真能早点面对彼此的感情,会不会剩下的时间还会多一些?可惜,没有如果。

他沉默,半响才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我心里有些难受,往他怀里缩了缩,闷着声音说:“我知道你在干什么,分不清自己的感情,所以用冷漠来伪装自己,像只刺猬一般弄得全身都是刺,结果没伤着别人,倒先伤了自己。”

他的手拉住我的手放在肚子上:“现在没有了。”

嗯,软绵绵地,很舒服,眼前这个,是我的男人,他是一只灵兽,聚齐了天地之间地灵气,他的身上,有股天生地狂妄,不可一世的爆力,冷漠地外表下面却有颗孤独,柔软的心,就在几分钟前,他告诉我,这颗心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属于我一个人的,没有别人,没有谁的影子,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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