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纹松萝(转自网络)
有人说,武松爱上潘金莲,是对《水浒》原著的极大歪曲,是“今人糟蹋古著”。然而事实上,武松不爱潘金莲,才是对原著最大的曲解,才是对人性最大的误读!
因为即使武松爱上潘金莲,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他的行动,前有拒嫂示爱,后有报兄诛嫂,所有该做的他都做了,也都做对了。
其一:拒绝一个自己厌恶的女人,只能说明这个女人不对自己胃口。而拒绝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的女人,反而更加证明这个男人把道德和伦理摆在第一位置,不被美/色所迷惑。
其二:杀一个自己厌恶反感的有罪女人,有什么稀奇,人人都能做到,而杀一个自己爱着的有罪女人,反而更能体现坚持道义的可贵,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义举。
其三:武松对嫂嫂有感情,在原著是有证据的:
武松从东京出差回来,“且先去县里交纳了回书”,“回到下处房里,换了衣服鞋袜,戴上个新头巾”,“一迳投紫石街来”(二十六回)
见上司都不换衣服,回家却要换衣服,还特地戴个新头巾。这是什么心理呢,如果你一时看不出来,可以对比这段文字:
“却说西门庆巴不到这一日,裹了顶新头巾,穿了一套整整齐齐衣服,带了三五两碎银子,迳投这紫石街来。”(二十四回)
两段文字何其相似!都知道西门庆是和潘金莲约会,他穿戴整齐要给女方留个好印象,这不难理解。由此武松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不是说武松一定要做什么,而是可以从侧面说明他也想给嫂嫂留个好印象,即使再急着赶回紫石街,也要换干干净净的衣服鞋袜,还要戴一个新头巾。
其四:不好女色的最高境界
都知道水浒好汉是不好女色的,但是好汉们不好女色的情况并不相同。
李逵不好女色,是天生地厌烦美貌大姑娘。
宋江不好女色,是被女人冷淡厌弃没奈何只好打肿脸充胖子。
林冲不好女色,是心里只有一个林娘子。
而武松的情况,又和他们不同。在二十四回的开卷诗中用意很蹊跷,酒色误国邦,美/色陷忠良,无非就是因为宠/爱某个女人,而罔顾了是非判断和纲常道义,诗中甚至还用了妲己、西施这样的亡国例子。说明作者认为,抵抗女色最艰难的考验,莫过于在对一个女人有了深深的感情之后,还能否坚持心中正确的东西。这才是不好女色的最高境界。
所以我认为,即使武松喜欢潘金莲,也丝毫不影响他的英雄形象。而他究竟是厌恶潘金莲,还是喜欢她?两者的区别应该是:亲手杀嫂对这位天伤星的心灵冲击,究竟是毫发无损,还是伤到彻骨。究竟是哪一种心态折射的悲壮更超越众生,更令人肃然起敬。
人生只若初相见
在潘金莲出现以前,守护哥哥的只有武松一个人。可是现在,茫茫人海中又出现另外一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愿意担负起呵护哥哥的责任,这就是嫂嫂。
潘金莲与武松的初次见面和对话其实并无不妥,酒桌上更是颇有应付场面的经验,小潘很聪明,单独和二哥闲聊时经常发表个人观点,但是三口儿一起吃饭时她便站在夫妇两口的立场发言,嫂嫂形象维持得非常好。这让武松对小潘的评语,除了善良美丽,又增添了贤惠。
谁不愿意接近美好的事物呢,所以二哥口头应着晚上送行李,行动却比风还快,转身就搬回家,这时候想着早一刻与哥哥嫂嫂团聚,有何不可?
所谓相好易,同住难,这世界上多少有情男女,搬到一块后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吵架不断。但是,二哥与小潘同住后,居然没有出现磨合期,反而让小潘的欲心益发萌动。我左思右想,只能断定他们的生活习惯极其一致,尤其他们都爱整洁,不要小看了这一点。
现在来看水浒传作者害武松的第一招:幸福快乐的一个月家庭生活。
如果作者让潘金莲在武松住进来的第二天就动手调戏他,后面剧情一点都不会有变动。吵架,分居,出差,归来,复仇,一切都可以按部就班。但是他偏偏不,一定要加一段一家三口幸福和美的描写,看似可有可无,其实里面大有文章。
大文豪歌德在《浮士德》的结尾说:“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上升。”在人类所能感触到的美中,没有什么美能够与女性之美相提并论;在人类所具有的感情中,没有什么感情比女性的垂怜与疼爱更令人动容。
在武松与嫂嫂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时光里,小潘在这两方面都做足了功课。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出现在武松面前,她无微不至地照料武松的生活起居。她对武松嘘寒问暖,关心备至,每一件小事都做到极致,让二哥一回家就享受五星级饭店的服/务待遇。
“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这是武松搬来家后作者对潘金莲的形容,真令人感慨万千。试问这世上有几人会把你当成金宝一样欢喜?遥望后来朱仝流放时屏风后面转出的小衙内“乃是知府亲子,知府爱惜,如金似玉。”,相同的比喻,彰显出同样的爱心和惜顾之情。如把这也非要算成是小潘的“欲”,只能扪心自问是否公平。
武松自幼与哥哥相依为命,在缺乏母爱和饱受世态炎凉的环境中长大。
他没有得到过女人的关爱和照顾,也没有和年轻女人近距离接触过。
可想而知这段时期的小潘在二哥眼里是何等了不得。嫂嫂的形象就这样在武松的眼里被理想化了,被戴上光环了,如同降临他们家的福音女神。
武松是否喜欢过嫂嫂?应该是喜欢的,一个人对你那么好,那么上心,本能就会产生向心力,使武松成了一个恋家的人(见原著文字“却才又有一个作东,我不奈烦,一直走到家里来”——与我们现代人讨厌职场饭局只想早早回家的心情很接近)不喜欢嫂嫂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分析二哥的感情成份,主要成份是亲情,另外还有一部分是第四类情感。
第四类情感,说复杂也简单,是锅底面孔嫂嫂与天仙面孔嫂嫂的差别引发的仰慕之情。
二哥以前从来没有和女人深入打交道过,他对女人的看法是模糊的,但由于小潘的近距离存在,变得明晰起来,而且是先感受到女性的美好一面。
因为第四类情感的存在,武二哥很可能转过念头,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个像嫂嫂那样的(参看玉兰),但这不代表他会把嫂嫂直接拿来用。
那个下雪天到来之前,小潘应该是二哥最理想的女性,具备有神圣属性的化身存在。
因此当潘金莲明目张胆公开摊牌后,武松的反应才那么过激。
“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再来,休要恁地!”
一直以来,二哥这番话饱受人们批评,说得太冲了,可惜却有个很特别的地方没人看出来:
我来解构一下他的句子,就是“你不要怎样怎样!我是个什么什么,不是什么什么。你不要怎样怎样!如果你做了什么什么,那我就要如何如何。”
看出蹊跷了没?他竟然通篇没有提到哥哥。这不太符合正常的思维方式。正常的思维方式应该是,把脸一沉,那怎么成!你是哥哥的女人,不准做对不起大哥的事情!一句话,哥哥是第一张打出来的牌。
武松不是想不到哥哥,而是受到打击了!才会冲动地先说出了自己的不满。因为他的偶像破碎了,一个在他心中那么高尚的女人竟然也动了这种心思!他对嫂嫂的那种崇拜之情被玷污了。
如此,就不难理解他的愤怒。你你你我我我地说这一篇。这样的措辞本身就包含有一种潜意识:对方的行动其实伤害了自己。
水浒作者在书中抱怨“武松是个直性的汉子,只把做亲嫂嫂相待。谁知那妇人是个使女出身,惯会小意儿。亦不想那妇人一片引人的心。”
正因为这“引人的心”,让武松在不知不觉之间,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
话说骂了嫂嫂以后,武松为什么不立刻走呢?这样呆着多尴尬。
因为潘金莲哭了,还哭得伤心,“双眼哭得红红的”。
所以二哥走不成了。把嫂嫂弄哭了算什么事呢,拔脚走了没法向哥哥交代啊。而且我觉得武松自己心里可能也乱的,因为——
二哥虽然有无数次打架的经验,可从来没有把女人惹哭的经验啊!!!女人哭,这是大麻烦。
连大文豪巴尔扎克都感慨:“有些男人宁可被别人用枪指着xiong膛,也不愿面对一个哭哭啼啼半小时又晕过去等着被施救的女子。”可怜的二哥,他处理不来这局面的。
嫂嫂只要一哭,他就什么也不说了。后来武松出差前给嫂嫂敬酒赔话,注意到没,对于嫂嫂前面的撒泼二哥还能笑着回答几句的,可是嫂嫂又被惹哭了,哭下楼去了,于是他又不知道怎么好了,什么话也没有了,二哥真可怜。
好,先不说那么远,继续回到眼下。
武大回家以后,小潘哭着向大郎告状,说二哥欺负他。说话声音很大,连武大都不得不哀求老婆:“休要高做声,吃邻舍家笑话。”吓!!这声音大的,连邻居都能听见,作者明摆着是暗示读者,房间里的二哥一定也听见了。
此处就显出二哥深沉可爱的品格了,他不置辩。金圣叹曾赞叹:“金莲所以污武松者,乃武松以亲嫂之嫌疑而落落然受之,曾不置辩而天下后世亦无不共明其如冰如玉也者。”
不置辩没关系,但是为什么哥哥连喊他两次,都不应声呢?武松一向识大礼,你看他刚遇到哥哥就立刻纳头便拜,这里为何连着两次对哥哥的招呼不理不睬?只能说,不是他故意显得没礼貌,实在是他当时心乱如麻。
在武十回里,凡所有武松“沉吟了半晌”,“寻思了半响”“踌躇了半晌”的地方,无不是二哥的心灵和头脑同时充满风暴,即将作出重大考虑和决定的时刻。
第一个寻思了半响,二哥就搬出了兄嫂的住处。
第二个沉吟了半晌,二哥就回县衙换上了素服。
第三个踌躇了半响,拉开了血溅鸳鸯楼的序幕。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武十回的其他地方,比如上景阳岗,还有去孟州发配,以及后来杀张都监全家等部分里,随处可见对武松的内心描写。比如景阳岗上,寻思“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在孟州劳改营里,自忖“……且由他,便死也做个饱鬼。落得吃了,恰再计较。”飞云浦上,怨恨冲天:“不杀得张都监,如何出得这口恨气!”等等等,惟独只有在杀嫂这整个故事几章节中,看不到任何有关武松对潘金莲的直接心理描写。
这绝不可能是水浒作者的疏漏,因为在后来石秀杀嫂的同类型故事里,就存有大量石秀对潘巧云的直接心理描写,原因很简单,石秀和潘巧云之间没有感情纠葛,作者尽管放手写出石秀对潘巧云的鄙视和厌恶。
但是武松对潘金莲的看法不是鄙视和厌恶,究竟是什么,作者不想说,只肯写出“寻思了半响”等这样含糊的文字,我只能说,他在遵循我们文化中特有的为尊者讳及为英雄辩的心理倾向。
总之,潘金莲让武松领教了眼花缭乱的感受,被女人疼,被女人宠,被女人纠/缠,被女人骂,被女人蛮不讲理,被女人撒泼哭闹,被女人反咬一口。小潘给二哥上了那么多关于女人的课程,大约比他前二十五年加起来都学的多了。
作者在塑造武松与潘金莲这两个对应的角色时,不但让他们外在条件非常般配,一个二十五岁,一个二十二岁;一个阳刚英武,一个风/情万种。而且他们的性格也很相像,都有刚烈不服输的成分,甚至连两个人的说话措辞都遥遥相应,如出一辙:
一个说叔叔不要口头不似心头。
一个说嫂嫂不要心头不似口头。
一个说我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
一个说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
一个说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
一个说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下落,丢下砖头瓦儿,一个个要着地。
如此针尖对麦芒,倒也确实像一对冤家。
闲话少说,归正题,武松不愿意相信嫂嫂不是良人,也不愿意放弃与嫂嫂修复关系的可能。原因仍然是那一个月共同生活打下的基础。使他对嫂嫂的为人怀抱了最后一丝幻想,同时对嫂嫂的要求也降到底线,只求小潘对哥哥好,对哥哥专一,其他都不计较了,哪怕被小潘骂成那样也忍了。
所以,即使去东京回来,武松仍然在尝试着修复自己和嫂嫂的关系。“且先去县里交纳了回书”“回到下处房里,换了衣服鞋袜,戴上个新头巾”“一迳投紫石街来”。武松很在意自己在她面前的形象。只可惜推门一见哥哥的灵位,二哥与小潘就此完结了。
从写作手法来解读,参照水浒传作者起伏跌宕大起大落的风格,武松对小潘忍让到极点之后再拉开血腥复仇一幕,可以增强文字的可看性,使情节更加起伏跌宕。这是作者惯用的技巧。
此情可待成追忆
水浒传作者害武松的第二招:亲自动手杀嫂嫂。
紫石街断案的整个过程不用细说,大家都知道,录完口供以后,绑了一个,杀了一个。其实二哥可以不用这么区别对待的。两个都不杀,径直去狮子楼杀了西门庆,根本不影响情节的发展。
两个女人一样会死于酷刑,小潘的下场甚至会更惨。而只杀西门庆一个,武松也同样要被发配,不影响孟州道的故事继续下去。
如果真这么写,其实对二哥有好处,但从此,他也就与小潘没得任何干系了。
为什么水浒传作者一定要小潘死在武松的手里呢?
此处我想冒昧探究一个作者比较隐秘的创作意图。
虽然水浒传不讲爱情,但是对女人归属权的概念并不含糊,这个归属权不是指法律上的归属,而是在作者心中,这个女子究竟应该属于谁。
从篇幅和涉及内容来看,写小潘和武松独处的字数最多,基本为闲聊与喝酒;小潘和武大独处的字数其次,主要与谋杀有关;小潘和西门独处的文字最少,就捏脚到上/chuang那一小段,其余都是有王婆在场的三人行。
这就是一种隐晦曲折的创作意图,以及这三个男人在作者心里定位的与小潘真正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