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苏家里已经有一把“银鹰”了,是杀死那两个荒野猎人后的战利品,至于猎人的其他枪械,都被韩苏卖给了这位老杰克。
“八折,怎么样?”
“七五折。”
“好的,成交。另外再借用一下你的猎枪。”
“你为什么不自己买一把。我这里有上好的雷明顿牌双管猎枪,口径十二毫米,使用弹状弹匣,容弹量七发,配光学瞄准镜,性能可靠,价格合理,经济实惠。当然,要是你舍得花钱的话,我这里还有最先进的‘傻瓜’猎枪,附加了全套的电子智能设施,顾名思义,就是个傻瓜也能操控好它。”
老杰克抓住机会推销自己的商品。
韩苏连忙摇头,“我又不是要经常去打猎,犯不着去买一把。”
“你现在又不缺一把猎枪的钱。”老杰克嘀咕道。
“不是缺不缺钱的事,而是有没有必要的问题。”
“好吧,就把我的老兄弟再借你一次。”
老杰克回到自己的房间,片刻后拿过来一把老式猎枪。
老式猎枪的木托把已被磨得非常光滑,枪上没有附加任何光学或电子瞄具,不能使用弹匣,每次只能装填两发子弹。
“现在的年轻人可没有喜欢这种老古董的。”老杰克把枪递给韩苏。
老杰克说得没错,无论是不是年轻人,现在的人更喜欢技术先进附加了各种附件的电子智能枪械。
其实老杰克和韩苏年龄相差悬殊,但却能以朋友互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韩苏喜欢并且有能力操控这种老式枪械。
老杰克十分看不惯那些过分依赖电子枪械的年轻人。相比老式枪械,电子枪械优势明显,但缺点同样明显,那就是容易损坏,注重保养。而在环境复杂的战场上,显然老式枪械才更加可靠,这也是老式枪械依然存在,而且是强悍着存在的理由。
“像刚才那几个人,可不敢拿这样一把枪去狩猎。”
老杰克说得显然是刚刚离开他枪店的基思几人。
没有任何铺助瞄具,一次性只能装填两发子弹,而且不能快速装填,确实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与能力带着这样一把枪去狩猎。
如果两枪没中,或者只是没有击中猎物的要害,基本上你也不用费力去装填子弹了。
但这把枪的优点则是威力巨大,只要击中要害,猎物很难不死。
韩苏背起猎枪,又向老杰克买了一盒子弹,离开了“枪炮与玫瑰”。
基思在朋友们把他送到家里之前就苏醒了过来,但他一路假装晕迷,始终没有张开眼睛。
他觉得在拿着枪的情况下还被人一拳击倒,太丢脸面,实在不知如何面对几位朋友。
朋友们把基思交给他的父亲法拉尔,并讲述了他们所目睹的事情经过。
法拉尔对基思的朋友们表示了感谢,之后朋友们就告辞离开了拉拇家族。
等年轻人们离开后,法拉尔沉下一张脸,对着躺在床上的基思道:“你还要装到什么时候?”
基思面红耳赤地从床上爬起来,跳到地上,喘着粗气道:“我要杀了他,父亲,我一定要杀了他,只有鲜血才能洗清我所受的侮辱。”<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