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皇娥孤单单地坐在部落外的河边。
太阳落山了,整个天空好像因为失去了太阳而变得沉重起来。河水仍然不紧不慢地流着,把能够卷走的都卷走了,剩下的是永恒的岸。晚风和潜伏在远处的暮霭一同往河边漫过来,不怀好意地要侵占因失去太阳而越来越变得黯淡的这片天空。
太阳沉落了还会升起;玄律傻了,还能完全恢复吗?
皇娥已经面对过玄律那陌生的眼神和令她痛断肝肠的“傻话”。她不能相信这个冷酷的事实,但她又必须面对!
她见完玄律就哭着一路奔来河边,来向河水、天空和大自然的一切倾诉她的悲哀。
玄律失去了以前的全部记忆,对她无异成了一个陌生人。他们以前的所有美好,所有爱恋,所有快乐都等于死去了。
活着的只是玄律的一个躯壳。
渐渐的,皇娥冷静了下来。生活不相信眼泪,既然命运注定要让她承受这一切,那么她就应该勇敢地面对。
她决定用自己的爱去唤醒玄律那沉睡的心,用自己的爱去找回玄律那失去的记忆;纵然不能够成功,她也甘心情愿用自己的爱温暖玄律一生。
爱情是能够创造奇迹的,但皇娥却没有了让她创造的机会:当附宝由桑婷和芬琯陪着来到河边,见到皇娥时,皇娥面临的却又是一个更为艰难的选择。
附宝当然知道皇娥是玄律心中最重要的爱恋,也知道皇娥是这样对玄律情真意重。她理解,皇娥的痛苦绝不亚于她的痛苦。
正因为这样,附宝不能不来安慰皇娥,也不能向皇娥隐瞒——
榆罔已经杀死了石疯子。
当附宝从桑婷和芬琯嘴里知道皇娥曾经立下的毒誓之后,她觉得她有责任亲口告诉皇娥这件事;让皇娥在玄律和榆罔两个人之间作出选择——若向皇娥隐瞒,以期让她依然苦恋玄律,那对皇娥太不公平了。
石疯子竟然被别人杀死了!
这消息对皇娥更是晴天霹雳!听完,她盯着附宝的嘴,颤声地道:“真的吗?”
附宝道:“真的,当时小丝也在场……”
皇娥呆了呆,又道:“是不是你们想让我离开玄律故意骗我的?”
桑婷道:“这关系到你的一生幸福,谁会骗你!可是又怎么能瞒着不告诉你呀!”
皇娥默默地又流下泪来,凄然道:“可是,我怎么忍心在玄律这个时候离他而去呢!老天爷为什么对我这么残忍……”
桑婷和芬琯都陪她洒泪。桑婷道:“当初你就不应该发那个毒誓!”
芬琯道:“还说当初的事干啥!皇娥姐,你自己要拿好主意呀,要是走了也别不放心,有我和桑婷呢……”
附宝叹道:“榆罔和玄律都是我儿子,按我的私心,我不希望你在玄律的这个时候离开他。但你当初有过毒誓,我又怎好为私心让你违背誓言!话又说回来,为了你的幸福,我倒希望你离开玄律;唉,谁知道他这一生能不能总这样子,那不把你给坑了吗!”
皇娥痛苦万分地摇头,泣道:“我别无选择,既然我不想自杀,我就得遵守我的誓言。”
投目附宝,又凄惨地道:“我不想自杀,因为我舍不下玄律,就算他不认识我,忘记了我们以前的一切,但我还是可以看见他的人,还可以自己回忆我们以前的美好啊!我死了,我岂不连他的人也看不见了!”
附宝握住皇娥的手,噙满眼眶的泪水终于潸潸而下,道:“对,你想得对。万一有一天玄律恢复了正常,他还可以去看你。如果你死了,他那时该有多么伤心啊!”
桑婷道:“好在你在他这个时候离开他.他还不知道痛苦。你当初立下毒誓就应该相到和他有生离死别的这一天。”
芬琯道:“你别再埋怨皇娥姐立毒誓了,当时不也是逼的吗!我看皇娥姐也别太伤心,咱们去和那个榆罔说一说,还可能他已经有了意中人不同意娶皇娥姐呢……”
桑婷截声道:“别瞎说了!以皇娥姐的美丽,主动送上门,哪个男人会不乐意要!男人从来不怕老婆多!”
皇娥凄然道:“他不同意,我只有一死了……”
芬琯道:“可也不能怨你违背誓言呀!”
附宝道:“皇娥,你别难过,我亲自去和榆罔说,他一定会答应和你结婚的。我相信,以你的娴淑聪慧,不管嫁给榆罔还是玄律,都能成为我的好儿媳妇!”
桑婷对皇娥笑道:“你现在就叫‘娘’得了!正好榆罔还在咱们部落,不如早点和他结了婚,然后你们双双对对返回有蟜族,反正早晚都是这么回事儿!”
芬琯对桑婷道:“你就能出馊主意,那也太快点了吧?”
皇娥对附宝道:“如果榆罔愿意……我也希望在这儿和他结完婚后再去有蟜族……”
附宝道:“好,我答应你……”
桑婷笑道:“你答应就能算数儿?别人家榆罔不给你面子啊!”
附宝叹道:“除非他不想认我这个娘了!”
松开皇娥的手,缓缓站起身,又道:“你俩陪皇娥坐一会儿吧,我这就回去和榆罔说。他原来还决定明天早晨返回有蟜族来着,现在看明天是走不成了。”
天渐渐的黑下来。几颗闪闪烁烁的星星也明亮起来,她们像太阳离去后随手点燃的灯盏,要为这个多灾多难的人世间投射下一些微不足道的光明。
附宝回到大母神洞府,见到了正在闲唠嗑儿的榆罔和后土。只有他们两个人,也不知道巨灵胡和小蕉一帮人把玄律弄到哪里去了。他们当然会想尽办法帮助玄律恢复记忆,但愿他们别白费劲儿。
后土看上去明显衰老了许多,但功力好像已经恢复了。由于玄律的不幸,他也是满脸忧色,愁眉不展。
见附宝在火堆旁坐下,后土对附宝道:“皇娥怎么样?还受得住吗?”
附宝微微点头,道:“已经没什么事了……”
后土道:“我和榆罔正在说,我想起来西王母身边有个奇人叫马师皇,精通医道,堪称天下第一神医,我想和你商量一下,送玄律去西王母那儿求医。我们不能不想办法……”
附宝道:“让谁护送玄律去呢?”
后土道:“我想亲自护送玄律去……”
附宝道:“不行,万一九黎族听到玄律成了半傻人趁机来攻击咱们,没有了你座镇就糟了。”
顿了顿又道:“再不,就让榆罔陪玄律去吧。只是不知道西王母能不能给他们面子……”
后土道:“应该不会遭到拒绝。现在玄律和榆罔可以说也是名震天下的人物了。”
附宝投目榆罔,道:“榆罔,为了你兄弟,你愿意辛苦一趟吗?”
榆罔道:“娘,瞧你说的,我义不容辞!只要玄律能好起来,水里火里,我都敢闯!”
附宝道:“娘知道你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微喟一声,又道:“娘还得跟你说一件事,那个皇娥早就立下过毒誓,说要嫁给杀死石疯子的人,因为石疯子杀死了她父亲英狐……”
榆罔道:“娘,那怎么行呢?皇娥是玄律的情人,我怎么能……”
附宝道:“你别急,昕娘跟你说。皇娥是个好女孩儿,娴淑聪慧,又美丽出众,你就能眼看着她自杀吗?”
榆罔一怔,道:“自杀?”
附宝道:“玄律变得那样,皇娥伤心欲碎,你再拒绝她,她怎能还受得住打击!”
后土叹了口气,对榆罔道:“榆罔,你娘说得对,你答应了和皇娥结婚是救她,也是她一生的幸福。万一玄律恢复不过来,岂不坑了她一生!”
榆罔道:“可是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
附宝道:“还要啥准备,等我们和皇娥她娘商量一下,就早点让你们结婚……”
榆罔道:“太快了吧?我和玄律从西王母那里回来不行吗?”
附宝道:“万一那个马师皇把玄律脑袋治好了,他知道你和皇娥结婚,岂不很痛苦。你又怎能让皇娥违背毒誓……”
榆罔无奈地道:“我在这儿娶了皇娥,天杏一定会怪我。还有月蝶,我都向她们表露过……”
后土道:“娶了皇娥也不影响你娶别的女子,那些都不是理由。”脸上泛起一些笑意,道:“想当初玄律他爹娶了你娘,今天你娶了皇娥,咳,天意呀!合该我们两族世代修好,共同兴盛啊!”
附宝附声道:“你火神爷爷知道肯定也会十分高兴的!”
榆罔终于点了头,道:“既然娘和后土前辈这么说了,我又怎好拂你们的意呢?”
附宝笑道:“你有时候就是比玄律听话……”
榆罔和皇娥结婚按后来的话说是倒插门儿,因为新家就是皇娥的家,新房也就是皇娥未出嫁时住的这个典雅芬芳的小屋。
结婚这天,代族长风后宣布全部落大庆,每家比平时多分到了一些肉食。
结婚仪式由后土亲自主持,并担当证婚人,地点是在大母神洞府里举行。参加结婚仪式的都是有熊族的知名人士,巨灵胡、小丝母女等都是来宾,唯独玄律被人领到别处未准参加。
榆罔和皇娥先拜天,后拜地,再拜过附宝、雅禾和后土,便回归皇娥家人了洞房。众人在大母神洞府开大宴饱餐一顿,便散去了。
直到入了洞房,榆罔好像依然在五里雾中,但他知道这一切绝不是梦。可是,这幸福降临得太突然了,一时还难以让他很快适应。
他坐在了塌上,看着小屋的一切,觉得这里就像是曾经在梦中出现过一样。他看见了那个精制的竹篮,竹篮里还有几个已经干瘪的梨。心中暗想:这竹篮会是她编的吗?她的手可真灵巧。
皇娥这时端着一个大陶碗走进来,里面是满满的撕成丝儿的肉食。她把碗端到榆罔面前,落落大方地道:“你吃些东西吧。”
皇娥今天显然精心地修饰过,秀发上依然还戴着那两朵结婚典礼时的小红花。小红花是采来的野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她的脸绝对比世上最美的桃花还美丽,因为桃花当然展现不出她的娇羞的情态。她淡雅如仙,娇嫩中透出清新,任何人都不会对她的美做出丝毫挑剔。与皇娥相比,慕仙的妩媚,天杏的灵秀和月蝶的娇柔似乎都缺少了一种内在的意韵。皇娥完全可以与嫘祖相媲美,并各擅胜场。
榆罔想过娶嫘祖、娶月蝶、娶慕仙、娶天杏,或者本族内追慕他发疯发狂的某个顶尖儿美女,但唯独没想到自己第一个娶的美女竟是这个皇娥。
有缘千里一线牵,自己和皇娥真的有缘吗?面对如此美丽的皇娥,榆罔觉得自己并不委屈,至乎可以说是一种幸福。
榆罔没有取碗里的肉丝,而是接过碗放到了榻前的那个木墩上。然后他轻轻地拉过皇娥的一只手,柔声道:“我仍然觉得像在做梦,这一切对我们都很突然……”
皇娥的手微微在颤抖,但却没有抽回去,低着头,连耳朵都红了,轻声道:“你既然不饿,那么你渴不?我去给你端水来……”
榆罔道:“我不渴……”
皇娥道:“你想不想洗澡?我去给你烧些热水……”
榆罔心想,人家女孩子爱干净,自己怎好说不洗呢。遂道:“那就洗吧。”
皇娥就抽出她的小手,转身去外间的洞府了,把一缕幽香留给榆罔。
他仍然感受得到她那小手带给他的清凉柔嫩,心头不由一荡。
他过来拿起那个竹篮,把玩着,欣赏着,爱不释手。看着里面的干巴梨,心想:她怎么没吃?何至于放得干巴这样?
放下竹篮,他又坐回榻上。发现塌上用崭新麻布苫罩着下面像是好几层兽皮,甚是柔软舒适。
等了半天,皇娥才端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热水进来,把小盆放到地上,取下臂弯里的一块麻布放到盆边,对榆罔道:“你洗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