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说话增强表达效果而运用的一些修饰描摹的特殊方法。又称辞格、辞式。修辞格就是语言在长期运用过程形成的具有特定形式和表达功能的修辞格式。有的修辞格有鲜明的形式特征,有的则在表达功能上独具特色。
一、比喻
不直接说被描写的对象甲,而用与它有相似性的乙来描写它,以使被描写的甲在形象、功能等特点上更加富有可接受性。比喻一般形式上需要有三个要素:本体(甲)、喻体(乙)和连接两者的喻词。根据这三个方面出现情况,将比喻分为:
(一)明喻用“像、如、仿佛”等喻词通俗明白地打比方。如:
(1)***像太阳。
当然,如果前后句子叫长,且意义明白,明喻也可以省略喻词。如:
(2)铁不用就会生锈,水不流就会发臭,人的头脑不用,功能就会萎缩。
(二)暗喻用“是、成为”等喻词直接将本体当做喻体的方法。如:
(3)大王庄这个阵地成为一颗锐利的铁钉,牢牢地钉进了黄维兵团的脑门心。
(4)困难是弹簧,你软它就强。
(三)借喻不出现本体和喻词,直接用喻体代指本体的方法。如:
(5)一旦把敌人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里“鲜红的太阳”喻指新生的社会制度。
二、比拟
直接将乙事物所具有的特征、属性加在甲事物对甲进行跨类式描写的修辞格。有本体、拟体两个部分组成,本体一般为名词性事物,拟体则多为谓词性成分。从语义特征上说,拟体本不能与本体构成陈述关系。根据本体与拟体的关系,一般将比拟分为:
(一)拟人将非人类的事物当做人来写。如:
(1)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2)硬币正悄然“退休”。
(二)拟物将人直接当做物,或将此物当彼物来写。如:
(3)打得日本鬼子夹着尾巴逃跑了。
(4)月亮一露脸,满天的星星惊散了。
三、借代直接用与本体甲有相关关系的乙代替甲的修辞格。如:
(1)正义是杀不完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
(2)凡是愿意留下的,再不许拿人家一草一木。
(3)搞好菜园子,丰富菜篮子。
四、拈连在用乙对甲进行陈述或描述后,再将甲转移与本不能陈述或描述的丙进行组合的修辞手法,可用格式表述为:甲+乙→甲+丙。例如:
(1)你别看我耳朵聋,可我的心不聋。
(2)这一锤没敲在钟上,却敲在俺的心上。
五、夸张对事物或行为作超越事实的描述的修辞格。例如:
(1)毛色格外发亮,好象一根毛尖都冒出一桶油。
(2)莫夸财主豪富,财主心肠比蛇毒。塘边洗手鱼也死,路过青山树也枯。
六、双关让词句具有表面上一个意义实则表达另外一个意义的修辞方式。比如:
(1)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
(2)旗杆上插鸡毛,好的掸子(胆子)!
注意:双关与歧义不同。双关是一种表达技巧,是有意地在表面上表达一种意思的时候,暗地里还有另外一种意思,而后者才是表达者的真正用意。
不过不能理解后一层意思的人,不影响理解这句话的字面意义。但歧义不同,它是表达者无意产生的一种消极现象,它所表达的两种意义存在于话语表面,而且这两个意义会让接受者无所适从。如果不是有特殊的目的(如欺骗等)的话,歧义是应该避免的。
七、映衬将两个相对或相反的事物,或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使它们互相衬托,相得益彰的修辞手法。例如:
(1)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2)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八、移就将描写甲事物的词语直接用来描写乙事物的修辞方式。这种修辞格的最常见形式是体词性偏正短语,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