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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桃不明所以,只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抑制地痛起来,痛得近乎窒息。

演唱会结束,粉丝们歇斯底里,杰伦回场“安可”了两首歌。所有人都拿出手机,打开闪光灯,聚成光的河,竟然比天上的星河还要明亮。

就在舞台灯光暗下去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乌云聚集,开始下起细细的小雨,像是在挽留那位转身离开的巨星的背影。

人群渐渐散去,场上还剩着一些粉丝,站在雨中疯狂地喊着:“杰伦——杰伦——”

无论多盛大的宴席,终会有落幕的一刻。无论多美好的青春,也终会有过去的一天。

林向屿出门前看过天气预报,可是这场雨来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好在林向屿穿了外套,他将外套脱下来,双臂举起撑在胡桃的头上,为胡桃挡住一片雨。

胡桃回过头看他,林向屿挑挑眉毛笑:“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帅?”

胡桃:“……”

出了体育馆,雨水笼罩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车灯和路灯在眼前交错,周围有一种很安静的热闹。歌迷们还没有完全散去,手舞足蹈地打着电话,或者是拍照,有人在笑,有人在哭,大家都仿佛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岁。

雨水顺着树叶的脉络一点一点地往下落,打在胡桃的头上,她抬起头,又落在脸上。林向屿停下来,一手撑着外套,一手擦过她脸上的雨水。

他的手指温暖,和寒风一起落在她的脸颊上。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阿嚏!”胡桃打了一个喷嚏。

“没事吧?”林向屿担忧地看了她一眼。

“头晕。”胡桃说。

车堵在路上,林向屿想了想,说:“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是她出事以前的住所,他在学校外买的那间LOFT套房。胡桃走前,将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大概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回来了。

门口还摆着拖鞋,一双粉红色的。林向屿打开鞋柜,还有一双深蓝色的拖鞋,应该是买给他的,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来过。

“这是你家吗?”

林向屿摇摇头,蹲下身帮胡桃解开鞋带,把胡桃吓了一跳。他为她穿上拖鞋,说:“这是你家。”

“那你为什么有钥匙?”

林向屿不得已,只得告诉她,这套房子在自己的名下,胡桃只是租客。

“你为什么把你的房子给我住?”

“我希望你过得好一点。”

“为什么?”

林向屿吸了吸鼻子:“因为我见不得你过得不好。”

胡桃大病未愈,又淋过雨,很快就头痛,开始发低烧。林向屿想把她送去医院,她执意不肯。

“不想去医院,”胡桃神色里满是厌倦,完全是潜意识的反应,“我讨厌那里。”

林向屿也没有强求,好在她还在家中备了药箱。每一种药分门别类,旁边还有字条清清楚楚地写着用量和保质期。林向屿想她大概是写给自己看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来这里,但是总算有备无患。

她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做了许多小事,恐怕连她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

“睡一觉,要是还不好,我们就去医院?”

胡桃点点头。

林向屿坐在胡桃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

脑海里还是演唱会的热闹喧嚣,听过的歌似还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放,林向屿伸手,轻轻去触碰胡桃的额头,他的手悬在半空中,然后收了回来。他俯下身,在胡桃的额头落下轻轻的一个吻。

那样轻、那样温柔,以至于无人察觉。

就像蝴蝶,飞过茫茫沧海时,落脚在一根漂流的树枝上。

他欠她一个吻,欠了太多太多年。

可是它来临的这一刻,她却睡着了。

天光乍亮,很远的地方,深蓝色的夜空已经被一片淡淡的红所侵染。

林向屿坐在床边守了胡桃一夜,突然之间胃病犯了,他读书时身体挺好,回国后创业的这几年,昼夜颠倒,作息不规律,整个公司的事都要他过目,时间久了就得了胃病。

胃痛得像是穿了孔,林向屿痛得全身汗涔涔,药房里有胃药,但是他不敢走动,怕吵醒了胡桃。

他胃里翻江倒海,胃疼起来真是要命。

可是也不会比她更痛了,林向屿想,她从山崖上坠落在地上的那一刻,会有多痛?

而如今,她静静地躺在自己面前,酣然入睡。一想到差一点点,他就不能再见到她,与她天人永隔,林向屿想,就是把他的胃生生挖去,他也觉得值得。

她曾经说过,活着,本身足够让人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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