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欢星眸一闪:“这个婷儿,人还是那个人,性子也还是一如既往的野,怎么却感觉到她哪里不同了?”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赵欢没有深想,见到了婷儿所展现的手腕,他虽还有一些顾虑,不情不愿也只好将内府的财务大权交到了她的手上。
诸事完毕,婷儿在一道道仇恨、妒忌、艳羡的目光中悠然离去。众婢子撤去书案、白绫,赵欢看在眼中,心道:“这个时代笔墨纸砚均未发明,写字都是用刀刻竹简然后涂墨,或者像自己那样用竹签沾墨书于绢绫。记得毛笔似乎是蒙恬发明的,纸的改良和普及更是几百年后的事,倘若自己将这两样提前发明出来,岂不是造福当世,功在千秋的大事?”赵欢这样想得心热,却又一拍脑门,大呼诸事繁多,远的不说,这近在眼前的宴请便是一桩。赵欢也知这些事不必急于一时,反正不怕有人抢在前头。
午间天空放晴,赵欢于内厅进过饭食,想着小睡片刻开始练功,谁知头一沾枕便感到身心俱乏,一觉就到了傍晚。签华阁邀约的时间已近,赵欢命小厮备马,留下卫离和众人负责护院,自己只点了个头最高最壮的黑肤,和最为精瘦的孙奕随行,哼哈二将一般带在身后。三人俱骑一匹云中草场养出的高头大马,这种马跑得不快,耐力也不太行,却只因分外英武的外表而受到贵族青睐。赵欢问起孙奕行伍中事,两人且行且谈,黑肤不时穿插上一句颇不着调却格外真实的浑话,三骑悠然,不一刻也来到了签华阁前。
河湾怀抱处,阁前的广场已为商贩、行人填满,驷马高车辚辚而过,名流高士、贵介公子、富商大贾络绎不绝。赵欢三人下马,只见站在门口迎宾的还是那个头戴夸张高冠的侏儒。赵欢知他虽然身材短小实际已人介中年,走上前去对他拱一拱手:“大叔,咱们又见面了。”
侏儒见他顿时春风满面,花白胡须抖动,似孩童般的双手合一揖道:“子欢公子,小老儿孟孙无常在此恭迎多时。”
赵欢对他回以一笑:“当日赵欢鲁莽,还未及向孟孙大叔致歉。”
这是问候,也是试探。
“啊……”孟孙无常咧开的笑颜停顿了一秒,忙伸手一让道:“公子客气,快快请进。”
黑肤这小子从未见过侏儒,见这人个头孩童一般,却满脸老褶,须发花白,不禁乐得不能自已,指着孟孙无常哈哈发笑,孙奕不着痕迹地弹起一脚,靴子狠狠勾在他的尾椎骨上,黑肤顿时嘴巴张成一个0形,高叫声还未发出又吃了赵欢一瞪,酸楚只得咽下肚里,捂住磨盘样大腚好一阵揉。
赵欢举步正欲入阁,一辆华丽非常的高车在清脆马蹄和隆隆轮声中缓缓而来,更加引人注目的是车前车后竟然各跟了一队的手持大戈的甲士。
高车在门前停稳,由一名带队甲士挑开竹篾编织的外帘,又由内部一个婢女拢起动物皮毛的内帘,自婆娑的光影中走下一个眉清目秀的华服少年,甲士自车下抽出一墩踏木,少年提起袍裾下车,一举一动都是一派贵气,下车后却恭敬地对着车门一拜,伸出一只手道:“地方到了,且请姨母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