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叶星城和沙妃烟有说有笑的走进一座宏伟的大城,旁边的沙妃雨一如既往的清冷。
走在前面的沙天狼则冷漠许多,似乎修为进境极快。
火炎城。
此刻的叶星城早已换上一套素白色的绸缎锦袍。
虽然只是一身普通的衣服,可是无论样式,裁剪都是出自大师之手,穿着身上特显公子风流,洒脱不羁。
这是一个拥有百万平民的大城,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小贩,商铺的生意都极为火爆。
每三年一次的仙缘大会,可远不止沙迦部落的人来参加。
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少年少女多如过江之鲫,他们都超级容易分辨。
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宛如土包子进城,对各种新鲜事物好奇不已。
叶星城这个曾经的皇者也不例外,对着各种小贩出售的各色小吃垂涎欲滴,比之沙妃烟他们还不如。
“吃货!”
这是沙妃雨第二次评价叶星城。
“叶道友,这里便是火炎城,前面便是中心广场,仙缘大会会在那举行。”
“我们每次都是住在前面迎客楼,便宜实惠,不知道友可否住得惯。”
他们住的地方实在是这附近几乎算是最差的客栈了,像叶星城这等高人,也不知道住不住的惯,沙头只好客气试探。
“嘿嘿,你们先去休息,我吗?”
“就在最大的客栈,惊仙栈。”
叶星城指着不远处一座富丽堂皇的建筑,特别豪气的说道。
接着干脆利落的辞别沙迦众人,一个人闲逛起来,不停的在储物戒指中翻找着。
养精丹三颗,回精丹五颗,益神丹一颗,这是他最后的家当。
“还好渡劫时脸皮不够厚,这点垃圾丹药没敢送出去。”
叶星城有些佩服他自己,只要卖掉几颗丹药,就可以住最好的客栈,喝最贵的花酒。
接着他径直朝着最大的丹药阁宝丹堂而去。
不得不说,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叶星城最喜欢去够大,够气派,够热闹的地方。
至于什么偏僻小店捡漏之类,他完全没这个想法。
就算真得走了狗运,淘到了绝世至宝,估计他也提不起什么精神。
得了绝世至宝,却没人知道。
得了神功宝典,却不能自然而然的炫耀。
对于他来说,一点意思也没有。
说白了,就是拥有一颗显摆的心和不知死活的脑子。
宝丹堂里热闹非凡,却大多是看看,咽咽口水,真正掏灵石购买的真心不多。
“这位公子,想要购买什么丹药,我们宝丹堂应有尽有,童叟无欺。”
一位比叶星城稍大的店小二眼光甚是毒辣,一眼就看破他的衣服风格奇特,裁剪缝制别具匠心,这样的衣服可不多见。
“极品回精丹多少灵石一枚!”
“有多少全部拿出来,哥不缺钱。”
叶星城对小二非常满意,说起话来更是把牛皮吹上了天,他底气十足。
这破地方哪里可能会有极品丹药,即便是最低级的赤级丹药回精丹。
周围的人纷纷表示关注,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火炎城只是偏僻小城,有极品丹药都视若珍宝,哪里肯轻易出售。”
“那总得有个价吧。说来听听。”
叶星城就是来问价,直接出售,他怕当了肥羊替别人数钱还自个傻乐。
“这…上品回精丹基本是10块灵石一颗,极品的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