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投就会爆炸了,血矛术的稳定性可不怎么好。
疤脸团长似乎早就料到了阿里的下一步攻击,身形一偏,险险躲过这闪电般的一击,可是却见阿里骑着的小怪兽一抬蹄子,踹在他的小腹,把他狠狠的踢了出去。
“啊!”身子在半空中,疤脸团长就吐了一口鲜血,幸好被手下的佣兵接住了,不然会摔得更惨。
贝蒂已经一爪子拍碎一个敌人的脑袋,正兴冲冲上蹿下跳的找敌人,可敌人惧怕她的速度,都不敢靠近她,反而都围攻诺顿,一时间,诺顿受了几处轻伤,周身黑雾缭绕,紧急的修复着伤口。
老约翰一行人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也加入到战斗中,这时候,诺顿的压力才少一些。可被人围着打的感觉真的不爽,诺顿郁闷的长啸一声,变成了一只持剑的蝙蝠,飞离了包围圈,落到外围,再换成人形,长剑一扫,顿时灭掉了两名敌人。
看到一个大活人变成了蝙蝠,再由蝙蝠变成了人,这才完全相信他们是血族。
只不过疤脸团长受伤,佣兵团里又没有高手坐镇,势气大减,在疤脸团长不甘的怒吼中,留下十多具尸体,惊恐的逃离现场。
阿里轻轻吐出一口气,刚才看出对方佣兵团里没有高手才敢搅局,见对方吓跑之后,才稍稍放心,他还真怕对方死拼,那样的话就不太妙了,
贝蒂似乎还没有尽兴,但诺顿却累得连提剑的力气都没有了,充分说明了血族的力量和速度不错,在耐久方面有些差劲。
老约翰一行人自然对阿里千恩万谢,虽然知道阿里一行人是血族,但感激之情没有减弱一丝,可见血族在七月大陆上的存在已经深入人心,密切的溶入了人类社会。
“老约翰,不用客气,我们是朋友嘛。”阿里笑着从小怪兽身上跳下来,亲热的拉着老约翰的手,询问那日后的情景。
原来在魔兽小暴乱之后,老约翰的佣兵团队遭到了魔兽群的袭击,成员死伤惨重,老约翰依靠丰富的生存经验和众成员的保护,才逃离危险区域,但逃出之后,一个中型的佣兵团只剩下十多人,又经过一年的努力,团队一直不好不坏的维持着,直到最近在魔兽森林里冒险,得到了一卷陈旧的魔法师手稿,众佣兵成员决定送到某个大城市拍卖,不知怎么回事,居然泄露了消息,一些中小型的佣兵团非常眼红老约翰,想抢下这卷手稿,刚才的龙与美人佣兵团就是眼红者之一,也付出了行动,只可惜失败了。
“什么样魔法师手稿?能值多少钱?能让佣兵团变成强盗团?”阿里对魔法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随口问问。
“呃,我们也不知道,在一具腐朽的白骨前找到的,看不出年代,手稿用咒语密封,找了几个懂行鉴定师看了下,不是太值钱,说是几百年前的东西,对一些喜好魔法研究的魔法师来说,可能值价几千金币吧,在大城市拍卖可能更值钱一些”老约翰想了一下,说道,“你知道的,我们的佣兵团已经没落了,能得到几千金币,再加上以前存的,应该能养老了,我们这些老成员都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度过余生,最好是仇人找不到的地方。”
阿里点点头,问道:“刚才那个疤脸团长和你们有仇?”
老约翰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如果不是有仇,他们也不至于为了几千金币的东西而死拼!”
“几千金币,其实已很多了……”阿里心中暗暗的想道,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只有几百金币,这么一比,老约翰还是个大财主呢。
当阿里说出自己的目的地之后,老约翰惊喜的说道:“太好了,我们刚好路过卡琪诺小镇,转道去密斯底城,那里的有钱魔法师很多,我们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也好,一路上彼此也有个照应。”阿里点点头,答应和老约翰同行,却不知自己因此惹上了大麻烦,那卷魔法师手稿比他们想象中的价格贵重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