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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宠篇续六十八】不义之财(作者棕黑色)(1 / 2)

 【男宠篇续六十八】不义之财 邯郸城外,有并不高耸的丘陵。丘陵间,有潺潺的溪涧,劈开密林。

蝉噪林愈静。

溪涧中,随处可见干净的大块青石,欢快的流水,在石上不停地打出白色的浪来,哗啦啦,哗啦啦,凉爽动听。

溪涧里,忽然跑来了群偷偷下水冲凉,顺便摸鱼抓虾的孩子。他们光了屁股,叽叽喳喳地在水里扑腾,打破林间寂寞。

皇家猎场,春猎,秋猎,冬夏清闲。虽然有禁入的规矩,但是现在的双王双圣,对此都不太计较。不过,等一会儿,看守猎场的卫兵,巡逻过来,看见了这些小孩子,还是会吆喝着将他们轰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兽出来会伤了他们。

一棵枝繁叶茂的千年古树,横生的粗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各占一枝,不约而同地低侧了头,去看下面溪涧中玩耍的孩子们,相对无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会觉得他们十分相似,定是一对兄弟。但是再细看,却又说不出他们相似在哪里了。

一个魁梧锐利,一个瘦削温和。除了眉心一点朱砂痣,两人的模样也只有两三分相像。

毕竟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他们两个的长相气质,在这十年间,渐去渐远了。可是这对难兄难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让人觉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度,面部表情变化的细微之处,给人带来的,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当太阳终于擦上那边的山梁,那群孩子在卫兵的威吓下做了鸟兽散,山野间,忽地寂静了。

姬余庚不耐烦地挪动了下身体:“有屁快放。”

十年了,小庚(猫腻)的坏脾气已经磨得差不多,就是对乐乐仍然每次都没好气。他们两个,实际上是不允许单独见面的。总是一个在外,一个在内,他们可能见面的时间,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没好气归没好气,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他俩还是每次都要找机会偷偷见面,真是麻烦啊。

当乐乐第四次和傅汉卿出门,居然不很狼狈地回来了的时候,猫腻终究是绞尽了脑汁,腆了脸皮,偷偷摸摸凑到了乐乐处不耻下问。

脸皮值几个钱?钱钱钱……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其实,他们虽然每次出门都是“净身出户”,但那些太监侍卫总不会真拿对待囚犯的那一套来对待他们,要夹带点东西出来,并不是不可能。但是!难道说,他堂堂男子汉,要靠每次出门前在屁股里夹两颗夜明珠出去换饭吃?那个……那还是……太那啥了吧!

怎么赚钱呢?三十两实在是不够用啊!乞讨?卖唱?卖艺?卖……从小生长在宫里,他是一样也不会!

他去找乐乐,乐乐也在等他。相对于猫腻,乐乐更是不觉得脸皮很值钱的。夹带么,猫腻还停留在动念头的阶段,他却是在百日之前就付诸行动了。咳咳,不过,他夹带出去的是一根实惠的金条……那个……比夜明珠好换钱……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虽然不能上升到理论高度,不过,他会很赞同后世那个关于“积累原始资本”的学术探讨。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肮脏的么。

乐乐当了个货郎。

如果说,在宫内有什么好,就是“资讯”发达。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东西,京昭从来不会拒绝让他知道。他想知道天下各处的出产,京昭甚至专门将对此最为精通的雁睫首领从东湾找来,细细给他讲解。于是乎,乐乐上次出门时,装了满脑袋投机倒把,买低卖高的鬼主意。(参见大航海游戏)

然而,真正去做才知道,钱不是那么好赚的。官税、行会、抽头、保护税……砸抢你的明流氓外加你得赔上笑脸,小心孝敬的穿戴齐整的暗流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就是在街上卖把笤帚,也有来掀摊子的。更不要说他们是“游历”。在傅汉卿看来,游历的概念,就是尽量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过两夜。所以乐乐必须不停地走,不停地出货,不停地进货,肩上的货郎担,始终沉重。

这担子,傅汉卿是不会帮他挑,也不会帮他保护的。他必须靠自己。

百日下来,他终于自觉摸清了几分门道,可是本钱已经赔得差不多了,人也不得不回宫了。

乐乐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娘亲眼皮底下夹带第二次,所以……两个半大孩子交头接耳半夜,最后,猫腻离开时,脸色发青,很是后悔。

几天后,猫腻离开宫里时,脸色则黑如锅底,并兼头脑沉重(发髻里),牙关紧咬(嘴巴里),步伐沉稳(鞋底),腰背微弓(……)。

京昭打量他,眼光依次扫过耷拉的发髻,微微鼓起的腮帮子,……,变形的鞋,哭笑不得。

这孩子,也太贪心了点吧!

猫腻的脸由黑转红。

他就是想压过乐乐一头,既然决心夹带了,就想着一定要比乐乐夹带得更成功!

京昭连忙打发所有身边人离开,再将手伸到猫腻面前:

“嘴巴里的,吐出来。”

猫腻不情不愿地吐出四根小金条。

“没吃什么进肚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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