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法,说穿了,就是现在的农民银行,做法丹非是联圳捞款给百姓。到收获时本利收回,可解决百姓春耕时资金不足。</p>
最初应该是起源于唐朝中后期,当时各路藩镇分割地方,朝廷除了军队数量不足外,更悲惨的是没钱,也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决定实行青苗法,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同时税青苗钱以给百官俸,根据当时情形,别谈什么救民不救民的,皇帝都快饿死了,哪里还有心情还谈什么百姓民生。不过真正让青苗法闻名于世的,却是由于王安石变法,楚质摸着脑袋懊悔之极。这时候的王安石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为官呢,仁宗没挂,离英宗即位还差十几年,更加不用说推行变法的神宗,还是个岁的小毛孩子,自己怎么就犯浑了率先提出青苗法。</p>
楚质历史没研究透彻,不知道宋朝时候,而且还是仁宗时期,已经有人在用这办法了,转运使李参就在陕西放过青苗钱,不过他的做法时,令富户借钱给贫寒百姓,以田中青苗作保,收成之时再还钱给富户。顿时安然度过灾年。</p>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效果显著,值得思考的是,那些富户是自愿借钱呢,还是被李参强行逼迫的,而且百姓还债时到底给了多少利息。</p>
楚质不是考古学家,也没有兴趣做这方面的研究,现在他终于知道张元善说的得罪人是怎么回事。想想王安石实施青苗法时,明明是良法,却为何遭到诸多人反对,不用想也明白其中的原因。</p>
抛开吏治,执行力度不强,为反刘而反对等原因,之所以有人反对青苗法。无非是这法令触动了他们的利益,百姓无钱耕种,最高兴的是哪些人,当然是地主豪仲之类的,因为这个时候,正是他们获利的时刻。</p>
没钱是吧,好啊,我可以借给你,利钱自然是要的,不多,三分五分而已,这里的三五分可不是现代的货币,一分两角三元之类的,而是百分数,一分就是百分之十,三分五分的利息是多少就想而知了。</p>
王安石给出的利息是二分,远远低于地主豪伸们,百姓自然懂得选择,况且,一但百姓得到朝廷补助,有钱耕种,养家活口不成问题,就不会为了生存而卖地卖身,又直接损害地主们的潜在利益,本还想趁机圈几块地增加家产,买几个家奴使唤,美梦成空,都怪那个什么青苗法。怎能不反对。</p>
宋朝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地主豪伸占田无限,王安石实施青苗法。本意就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朝廷以较低利息贷款或借谷物给百姓,收成之后偿还,使得百姓免受地主豪伸的高利盘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惠民政策,简直好得不得了啊。</p>
然而想法是美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总是容易出现问题。想到或许因为刚才出的主意而背上千古骂名,楚质就觉一阵头痛,考虑要不要求见范仲淹,痛说青苗法之害,打消其采用的念头。</p>
可能是心有灵展一点通,楚质正想着这事,外面就快步跑来一个差役。见到楚质仍在,明显松了口气,客气说道:楚知县,太守有请。</p>
州衙书房,楚质没少前去,也不用衙役带路,便驾轻就熟的来到地方,恭敬施礼,悄然坐下,心情极为矛盾。毕竟话已出口,再出尔反尔。怎么也不是个滋味。</p>
老夫仔细考虑,你刚才所说方法,却与朝廷设立常平仓惠民仓类似范仲淹直接说道:具体做法如何。你可有个详细条陈</p>
其实无论古今,给予底层百姓一定的社会保障,除非是战乱动荡时期。不然像救济孤寡设立义庄赈灾免赋平抑粮价等等行为。都是朝廷及地方官衙必须履行的职能,比如汉代创设常平仓,丰产则买,歉收则卖,平抑粮价,隋代设义仓。丰年征粮积储,荒年放赈济困,起到济困助贫作用。</p>
而宋朝则在各地设常平仓与惠民仓,调剂百姓粮食歉收时的食粮不足。然而上年杭州恰逢旱灾。开仓放粮之后,地方仓库食粮严重不足,急需补充,哪里还有余粮赈济百姓,故而范仲淹才会如此烦恼。</p>
见楚质还在踌躇。范仲淹继续说道:低息放贷,确实是个好办法。但归还之利,却要仔细斟酌,毫厘之利。着实少了些,不如暂定为一分吧,到收成之时,恰好以其利补充常平惠民粮仓,以备来年不时之需</p>
看守兴致正高的范仲淹,楚质不得不小声说道:太守,州衙尚有;二二辊,若是百姓纷纷前来借贷,是否可以支撑得</p>
经楚质提醒。范仲淹立时皱起了额头:如今州衙银库只余下千多贯钱,仓中尚存数百石米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