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子能答应吗?”心语打心眼的佩服于心冉智慧过人,却又不得不谨慎小心,不然这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于心冉甜美一笑:“要是他们生米煮成熟饭呢?”
“啊?”心语吓了一跳,差点被身后的椅子绊倒。
“又或者,我和五王爷生米煮成熟饭!”于心冉毫不在乎几个小丫头吃惊的目光,依旧笑的魅惑众生,“五王爷这样的男子,才是我于心冉的良人。太子再好,他不是他!”
几个丫头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呆呆的,不知道说什么了。
于心冉却毫不在意,骨子里的透出一股子傲气:“我于心冉想要的男子,就一定要得到。”
“可是五王爷这几天把二小姐从牢里接到他府上了……”心语还是想让于心冉打消这个惊世骇俗的想法。
于心冉却一点也不在意:“呵呵,你们说的是欢欢妹妹啊……她这两年在五王爷面前耍的小小心眼还少吗?哪一次不是把于府的脸都丢尽了?”
“可是……”
“好了,我的好心语,你难道不希望我过得幸福吗?”于心冉美目含笑,“你们先出去吧,我画画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
“是!”几人以言退下。
心语虽然依旧担忧,却也跟着众人离开:“你们几个,别把刚才大小姐说的话拿出去胡言乱语,知道吗?”
“是,心语姐!”
“要是被我知道了,杖毙!”心语严肃道。
“是!”几个小丫头害怕的缩缩脖子。没想到平时和蔼的心语姐,发起火来,这么恐怖。
心语回头望望那扇关着的房门,心中说不出的担忧。
于心冉坐在书桌前,笑的无所谓,于欢欢啊于欢欢,你这个草包居然还想跟我于心冉抢东西。呵呵,从小到大,你居然还没长记性!其实你没有错,要怪就怪你投错了胎,成了嫡女。呵呵,我这个庶姐只好对不起了。
只要一想到于欢欢的出身比自己高贵,于心冉心里就像有根芒刺,不除不快。
于欢欢呆在一处安静的院落,心里格外着急。
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含有还原性铁,留在空气中被氧化,散落在泥土中,看不出来。要让其重新变红,需要找到强的还原剂,可是秋晓能拿到吗?况且事情拖了这么多天,泥土中的微生物要是把它分解尽了,那么这个方法就行不通!要找到案发第一现场,就要找到那个叫血无情的黑衣人。
于欢欢陷入沉思:那夜,听血无情的口气,于欢欢的死应该和他有关。这么说于欢欢最后的记忆就是那夜傍晚,一个人在破旧的院子里发呆。之后就是血无情出现,于欢欢胆小被吓死了,血无情以为于欢欢只是昏睡过去,又想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于欢欢,让自己置身朝廷追捕之外——栽赃陷害,这一招虽然老套,却能让他金蝉脱壳。那么于欢欢咽气,到我穿越过来,血无情有一整夜的时间布置。
“哎!”于欢欢捂着头叹气,在这个没有指纹对照,没有DNA识别仪的古代,她这个法医还真是有点憋屈。
按照血无情的性格,一整夜,足够他设计了。
“真的滴水不漏吗?真的滴水不漏吗?”于欢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个该死的老天,完全是想整死她嘛。
“有了!”于欢欢一拍桌子,最简单的真相藏在最简单的地方:我可是法医啊!尸体很容易能说明问题啊。
“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出神,本座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二小姐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血无情坐在于欢欢的对面,自顾自的开始斟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