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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杯酒换盏啖圣僧(1 / 2)

 解阳山中奇山众多,其中尤以胜天峰最为瑰丽雄奇,乃是众妖之尊——杉王的修行道场所在,而要论最凶险的山峰却要数鹰王的霄云峰。霄云峰之奇就奇在它拔地而起,形同一根巨柱直入云霄,猱猿难攀,飞鸟难至。

鹰王已经经历了两千三百多年的修行岁月,她修行有成不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她运气好。一个妖或者人哪怕才智平常,只要运气够好,绝对可以弥补才智的平庸。

当她还是霄云峰中一头灵智未开的雏鹰时,上一任的鹰王刚刚陨落,众鹰为了争夺老鹰王的传承大打出手,可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没有人知道老鹰王把她的传承藏在了什么地方,即便是她的弟子也不清楚,她们的争斗可以说是匪夷所思。

有一天,她为了捕捉一只鹌鹑掉落入霄云峰山峰下的一处深草遮掩的洞穴中。洞穴中有无数的台阶通往地下深处,她追逐着鹌鹑在黑暗之中不断深入,最后来到一处富丽堂皇的洞府之中,洞壁镶缀着数之不尽的闪闪发光的玉石明珠。这些贵重宝物足以让人发狂,而在当时她的眼中只有小小的鹌鹑,那是能让她填饱肚子的食物。小鹌鹑在洞府中四处乱飞乱撞,飞到洞府正中之时,一片亮光闪过,鹌鹑忽然化作飞灰,血液溅落在她的额头和羽毛上,让幼小的她充满了恐惧。那里有一堆堆的灰烬和一具苍鹰的尸骨,一颗洁白无瑕的珠子悬在尸骨上空。

一股恐怖的波动传来,钻进她的脑海:“吾,鹰王也,秉承祖训,朽而至此,终吾之性命。既死,候后辈来此,得吾之道,授吾之位。即日起,汝无名无姓,唯有尊号,曰鹰王,权掌霄云峰……”

话毕,尸骨上那颗洁白的珠子不知怎么就钻进了她的脑袋中,一瞬间,她的灵智开启,脑海中有诸多明悟,知道了前因后果,而那具尸骨也化作了飞灰。

原来这是鹰族的族地,每一任的鹰王将死之时都必须来到这里,留下自己的传承和内丹。只要是鹰族之人无论是谁,无论资质如何,只要来到此处,就会得到传承,而若是它族,则会像小鹌鹑一样粉身碎骨。

所有人都认为鹰王乃是空中王者,没人会想到她们将传承之地选在地下深处,所有人都在霄云峰上争斗和搜寻,却被一头无名甚至没有开启灵智的小鹰意外得到鹰王传承。

运气好,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用一句俗的不能再俗的话说,鹰王就是走了****运。

而现在鹰王又走了好运。众妖之尊杉王不知道为什么在百年一度的群妖大会上透露了唐僧来到女儿国的消息。吃到唐僧肉可以长生不死,怎能不让她心动。鹰王暗道杉王越老越糊涂,把这么好的机会拱手相让,鹰王传承中有一门飞行神通,是她们的天赋神通,在众妖王之中,她的实力最为强大,而论起速度,更没有妖王能够比过鹰王,这个唐僧注定是她的囊中之物。

此时鹰王正在霄云府的密室中喜笑颜开,铜桩上绑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和尚,正是唐三藏法师。三藏法师气色有些萎靡,昏迷不醒。鹰王回来的时候故意隐藏行踪,在十万大山外绕了几圈,确定没有其他妖王的眼线才悄悄潜回洞府,避过任何人。她没有杉王那么缺心眼,有好东西自然要独自享用。

鹰王思忖道:“这就是男人?这就是大唐圣僧?果然长得标致,是个美人。可惜呀可以,这么迷人的美人儿就要成为本王下酒菜了。”

鹰王倒了一樽酒,得意饮道:“人生得意须尽欢,杯酒换盏啖圣僧。”

……

命运是不可测的,有的人运气极好,有的人运气极差,不过有时候运气好不定是好事,运气差也不定是坏事,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福极是祸。

却说蝠影双侠没有被班珏收服的时候,在十万大山中几个关系不错的妖怪,都被蝠影双侠说服投靠在清教门下,只有一个鼠妖唤作通天耳,她法力低微,自觉无颜去投靠仙人,寻思能找个机会立个大功再去清教门下,这样仙人可能会高看一眼,多传授给她几门高深的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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