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脑海之中搜寻出与那道声音相同的人的名字,他认识的女人太少,在末日之后认识的女人更少,这个匹配并不难以完成,于是他彻彻底底地从刚刚短暂的发呆之中回过神来,道:“黎烟,你真的是阴魂不散。”
站在他面前的真的是那位名叫黎烟的少女。
她迈开一步,走到林默的身前,今天她穿了一身相当干练的黑色紧身衣,外头还罩了一件儿黑色长风衣——这里的温度不高,她穿着这些还是显得有点儿冷。
她应当是又将蝶翼藏起来了——那种轻薄的小翅膀真的不错,不但能飞,还能随随便便的就轻易的遮掩起来。
女人的身材也不错,尤其是紧身衣之下,林默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这家伙没有d也就c了吧?
但女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林默的光,或者在他想来,在此时此刻的林默这样的人是不大会留意那种无聊的事情的吧?
她只是答道:“不是我阴魂不散,而是只能是我来。”
林默笑起来:“什么叫只能是你来——说的挺有使命感的。”
黎烟微微蹙起眉头来,两句话之间,她已然意识到了,此时此刻,在她眼前的这头极端变异体,这头名为林默的极端变异体——他不大对劲儿。
黎烟三次见到林默。
第一次是在当涂县,她那时候亲眼见证了林默从想要逃避到重新指掌权柄站出来的全过程,而第二次是在俄罗斯的千顶之城,在那座城市之中,林默给她展现出来的是凌厉与果决,他斗智的能力或许真的不高,但他很会利用自己的优势,行事又果断凌厉,往往让人的布置跟不上他的节奏,给黎烟最直观的感觉就是他是一个强人,当然,这也是黎烟对林默一直以来最为总体的感觉,而这一次,林默的身上竟然让她看见了某种颓丧的情绪。
因此她沉默了片刻,将原有的说辞咽回去,犹豫了片刻,才试探性第问道:“林默……你,没事儿吧?”
林默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像是很奇怪一样地问道:“你觉得我有什么事儿?”
黎烟看着林默。
林默被这视线看了一会儿,又啃了口手里发霉的面包儿,这块面包不大,他却吃了很长时间,大抵是因为这东西并不好吃。
人对于不好吃却不得不吃的东西往往有三种应付方法,第一,长痛不如短痛,硬着头皮飞快的吃完;第二,既然自己不愿吃,那就直接给别人吃去;第三,那就是慢慢的吃,不好吃,慢慢吃。
这三种应对方法与人的性格有关,林默很显然属于最后那一种。
黎烟的视线落在林默的面包上,沉默了片刻,道:“你就吃这东西?”
林默愣了愣,看了一眼手里面的面包,笑起来:“这东西总比那些丑八怪变异体的血肉和血来得好吃。”
黎烟沉默了。
谁都清楚林默的强大,从申城到千顶之城,再到今天,林默甚至已经出了名,许许多多的人知道他,清楚他,也畏惧他,但有谁仔细地区想过,这样一个人,其实连吃饭都很难。
无论是敬畏他的、还是佩服他的、都不可能让他坐下来,来吃顿饭,而他似乎也没有那样的时间。
或者在很多人的想法里,这样一头变异体的饮食问题,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问题吧?
……
……
(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