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次,洛哲和女友晚上出门吃夜宵,回家的路上见到了一个裸奔男,跑的肆意,不顾一切。到这天为止,他摊牌的念头打消,过了不久两人也告吹。
洛哲看周围人的表情,也能知道那是一个没超能力的人。当然了,超能力又不是白菜,遍地都是那只能说人类进化了。
开朗的小女友一改嘴角的微笑,嫌恶地看着那边裸奔的人。那场面确实不大好。
文明社会,裸奔是很不好的。倒退个几千年,原始人还都知道围个虎皮遮羞,再往前,亚当刚生下不久就拥有了自己的小树叶。不喜欢穿衣服是私人的事情,在家里遛鸟是放松或者情趣,但这样拿到所有人面前来,那就有失道德了。
“真恶心。”
洛哲心跳漏了一拍,然后冷汗就爬上了背。就算他知道女友说的不是他,但他还是难免从心底里生出了恐惧,因为他只是加上了一层不难堪的幻影,本质上他们也许是一样的。这种念头一旦生出,就很难打消。
女友察觉到了洛哲的安静,疑惑地回头:“怎么了?”
洛哲装作无事地笑了一下:“没事,我们绕道走吧。”女友放心了,嗯了一声。
只有洛哲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没事两个字是颤音。
要是没有今天的事情,洛哲也许还会抱着期待,找一个日子和女友摊牌。但过了今天,他便失了勇气,只剩满腹的胆怯。他打心眼里害怕。
害怕她不能接受。害怕她的嫌弃。害怕她的躲避。害怕她的抛弃。
害怕她像看那个人一样,看着自己,然后说。
“好恶心。”
女友依然像往常那样,还会对他甜甜地笑,牵起他的手。但那种从泥里生出的念头一旦缠上了自己,就犹如附骨之疽,为他蒙上了一层不再能坦率的阴影。
“我觉得你没有之前那么喜欢我了。”这是分手前女友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洛哲没有反驳,他失去了坚定和勇气,他和以前确实不一样了。他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像这样把超能力的秘密带进坟墓,没有人会知道有一个人曾以这样不可思议的方式度过人生。
直到毋言阚醉成个傻逼躺在被子里,平静地问了他一句:“你怎么不穿衣服?”
洛哲皱了皱眉,眼眶有些发酸。从来没人问过他这么奇葩的问题,毋言阚是第一个,应该也是最后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