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咳,小少爷,该吃饭了。”一位老妇人的呼喊声在书房门口响起。
“陈阿婆,稍等下,我这就过去。”赵冷霰抬起头,揉揉眼睛看了看窗外,“这么快天就黑了么?不知道谷阳怎么从那龙鳄口中逃脱的,真想看完再去吃饭。”
将书签夹好,他推着椅梯,把书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这才走出书房,书房外那位老妇人看到赵冷霰出来,满脸笑容的说:“小少爷,不喊你又要忘了吃饭时间了吧。”
陈阿婆原来是田员外家的仆人,负责伺候赵冷霰的母亲,后来随着小姐出嫁,便跟过门来。当年赵冷霰出生时,陈阿婆就在旁边,甚至连赵冷霰出生时口含奇物,也是亲眼所见。
田赟婷出嫁时一共带过来两名小丫鬟和一名阿婆,赵清霜为人朴实,这些年家里也没再雇佣别的下人,全家上上下下都靠那两名丫鬟和这陈阿婆打理,虽然是下人,但赵冷霰一家却待她们如同自家人一般。
赵冷霰跟陈阿婆一起来到吃饭的大厅,见父亲母亲都已经在大厅里等他了,他赶忙跟父母打声招呼,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去,陈阿婆和两名丫鬟把饭菜端上来,赵冷霰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里的食物菜品种类比地球多,但烹调样式却不及地球,食物更偏重于营养而不是口味,他这阵子每天练武,又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顿顿都吃的特别多。
赵清霜看着狼吐虎咽的赵冷霰,笑道:“霰儿,吃慢点,又没人和你抢,再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你外公今天专门派人去学堂告诉我,说到时候咱们一家人都去他老人家那给你过生日。”
“噢,好呀,我也很想外公。”赵冷霰擦擦嘴角的饭粒,开心极了,他的外公田员外对自己非常疼爱,而且外公家里有很多连父亲都没有的稀罕玩意儿,每次去外公家他都开心的不得了。
“这孩子,每次一听说要去他外公家就这么开心,正好我也有段时间没见爹了,也是蛮想他老人家的。”赵冷霰的母亲一边说一边夹了块肉放赵冷霰的碗里:“多吃点,不然练武没力气,个头也会被别的孩子落下。”
“娘,现在和我同龄的孩子里面我个头绝对是最高的,他们都比不上我。”听母亲说的话,赵冷霰一挺胸脯,骄傲的说道,别看他跟其他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绷着个脸,表情冰冷,但和自己家人在一起,他还是尽量表现的像个懂事听话的孩子。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完晚饭,赵冷霰就跟父亲去了书房,父亲要检查他今天在学堂里学的东西,赵清霜先是听写儿子生字,当然这生字不是学堂里教的,识字只是小学堂里的课程,但赵冷霰没在小学堂上过学,所以字都是父亲教的。
赵冷霰两岁时就开始学习识字,这么多年,字早就认的差不多了,所以父亲现在教他的,都是一些不怎么用的生僻字,这些字不但难写难记,而且一字多义,非常深奥,父亲告诉他,如果想学习竹简古帛上的东西,这些生僻字是必须要学习的。
听写完生字,赵清霜让儿子用自己的看法来讲述今天在课堂上学的文章,赵冷霰虽然没有遗传上父亲的聪明才智,但还是继承了父亲在书法绘画习武方面的天赋,前世的他写的字一般,只能用中规中矩来形容,但这一世他没专门去学习书法,字就写得非常漂亮。
今天学的字又是一个没写错,对于今天学的文章,赵冷霰先是背诵了一遍,然后将学堂先生对文章的注解讲了一遍,最后还谈自己的看法。儿子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八岁的孩子,甚至赵清霜都觉得就算是一些成年人也很难做到对文章理解的这么完美。
儿子的出色表现让赵清霜面露笑容,“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我的儿子比我小时候还要强的多。”赵清霜在心里想到。
检查完这些之后,赵冷霰就要父亲给自己讲解今天自己看书不懂的地方,虽然赵冷霰现在差不多可以读通所有的书,但是读通和弄懂并不是一回事,书中的很多地方是什么意思他并不明白,必须等父亲解释完之后他才能懂。
今天赵冷霰让父亲给他讲解的自然是《行修谷阳杂记》里面不懂的部分,这本书里面许多父亲没做注释的地方他都读的不是很明白,赵清霜见儿子最近总是在看与修真有关的书,忍不住问道:“霰儿,是不是想学修真?”
“当然想了,修真者都那么厉害,而且书中说他们可以长生不了,还可以去别的世界。”赵冷霰一脸的向往。
赵清霜看着儿子那满脸向往的神情,心中想到:“既然你喜欢,那父亲无论如何都会让你去学,当年我没有机会去做的事,就让你来完成吧。”
赵冷霰听完父亲的讲解,便和父亲一起来到后院,后院是赵冷霰学武的地方,墙边摆着一排各式各样的兵器,后院的中央有练轻功用的沙坑,练套路用的梅花桩和木人,练力气用的石锁等,甚至还有赵清霜根据儿子想法做出来的沙袋和石哑铃。
每天早晚练武也是赵冷霰必做的功课,赵清霜在年少的时候也是一个练武的奇才,虽然曾经因为家庭困难放弃学武,但是其家庭情况转好之后,他又重新拾起了自己放下多年的武艺,凭着过人的天赋与毅力,赵清霜如今在武术上的造诣,并不比其在文学上的造诣差多少,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罢了。有了父亲的悉心教导,再加上自己的努力,赵冷霰的武艺水准也是日渐提高。
望着场地中的赵冷霰将一套普通的拳法打的如行云流水一般,赵清霜感觉儿子就像是一个更完美的自己,自己在年少的时候因为家境清贫放弃了很多的理想,但现在终于可以给儿子创造一个完美的生活条件,让儿子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在赵清霜欣赏的目光中,赵冷霰打完了那套拳,然后他便缠着父亲教他新的功夫,赵清霜抚摸着儿子的头,在心中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一定要给儿子一个完美的童年,让儿子可以去做他喜欢做的事,这样儿子将来才会比自己更有作为。
数日后……
“爹,娘,快点呀,车都来了。”客厅里,穿着一身红衣服的赵冷霰拽着母亲的手往外屋外走。
“你这孩子,现在才什么时辰,一说要去你外公家就急成这样,今是你过生日,马上又大一岁了,等会到外公家可别这么撒娇,不然让人笑话啦。”赵冷霰的母亲笑道。
“好啦,东西也准备齐了,既然马车来了,咱们出门吧。”赵清霜走过来,拉起儿子的另一只手,一家人向门外走去。
今天是赵冷霰的九岁生日,全家人都去他外公家给他过生日,母亲特意给他准备了一身红袍,红鞋,红帽子,一整身红色的衣服套在身上,赵冷霰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跟自己平时穿的衣服差远了,活脱就一唱戏的童子。
赵冷霰平时穿的衣服跟父亲一样,都是书生服,但在做衣服前,父亲会先用黑色的染剂在布料写上字,然后再由裁缝将这些有字的布料做成衣服,这种有字的书生服叫做学位字装,是一种身份品味的象征,在大晟国很流行,可不是任何人都能穿的,更不是什么人的字都可以写上去的。
穿学位字装的人最起码也要有三阶的学位,而写字的人甚至要有高达七阶的学位才可以,不过父子俩倒是都满着条件了,赵冷霰前不久就考到了四阶的学位,而他的父亲更是达到了顶阶学位十二阶,在大晟国,顶阶学位之人可是屈指可数的,满打满算也就那么五六个人,除了父亲外,其他几位都是古稀之年的老者,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他父亲有多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