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凶手真就运气那么好,姜凯被扎后的几十秒时间内,还是有反抗能力的,不可能没有任何打斗的迹象。而且下午尸检的时候,我发现姜凯耳朵根下方的位置,有一小块烫伤的痕迹。
我跟县里的法医也讨论了一下,断定应该是凶手拿了一根高压电击棒,先用电击棒击昏了姜凯,在他失去行动能力后再对准心脏,用枪刺一下扎准。
当然了,死亡到今天下午已经过了大半天时间,所以法医没法通过体液鉴定姜凯死前是否受了电击。这是我们的推断,但也是最有可能的推断了。”
会议室里顿时唏嘘一片,因为在这个普通的县城,从来没遇过有人行凶,先用电击棍击昏,再直接往致命器官上扎一刀。
普通的刑事杀人案,大多是失手杀人,即便是有预谋的报复性杀人,手段也很粗劣,往往用斧头、榔头、尖刀等凶器。
用电击棍先击昏,再造成能瞬间死亡的致命伤,这种手法很干脆,而且留下的作案痕迹也最少。
穆旭尧道:“基本的案情介绍到这里,现在暂时没有人证物证,我们对凶手的年龄、性别、体貌特征也一无所知,大家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都提出来吧,集思广益。”
“凶手杀人后,没拿钱物,有很大的可能是仇杀,我认为可以从死者的社会关系角度入手。”说话的是县局里一个警察。
“仇杀和熟人作案,熟人的范围也就广了,可以是亲戚,朋友,公司同事,或者任何在工作上有来往的人。姜凯是在贸易公司任职的,跟生意伙伴上的接触比跟同事还要多……”
底下议论开了,纷纷讨论谁容易更姜凯结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