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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七章和张凤的第三次遇见(1 / 2)

 品六的事情处理好了。林轩打理了一下空间。也就退了出积周万姬给出来的一个采购单,并不仅仅是罐头,还有其他的一些过冬的衣服,一些其他的吃喝的东西,衣服林轩先前已经采购了,周万姬只需要曲套冬天的衣服,倒也没有费多大时间。

现在到天黑还有2个小时,还有时间去采购别的,林轩想了一下,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去联系上都市的一些小工厂,去采购他们仓库里的存货,市里的东西质量好,但价格也很贵,林轩采购的东西需要花钱,到小工厂里直接批,可以省不少钱,他现在和吴丽云的关系,像是哥哥妹妹一样,一个电话找她帮忙,十多分钟后就能得到一大堆小工厂负责人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自然是乐意采用后者的方式去采购商品。

林轩这一次忙活,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家里,最近他不去公司,林雅晴也不知情,她到现在还没有去过林轩的公司里一趟,一直都在店里忙活,有林轩提供的空间菜,新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尽管重新开业的时间很短,名气却已经彻底的在上都市打响了,每天的生意都很火爆,竟然出现了要排队才能就餐的状况。

林雅晴把店里的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林轩自然是极为开心的,他给了她一个平台,她就像是跳到了龙门的鲤鱼,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要求管理店里,当初林轩抱着的想法是,就算是赔了也没关系,最起码可以增加一些经验,现在赚了很多钱,他当然是很开心了。两人本来晚上呆在家里腻在一起,白天上班了就各自分开,可是最近几天,林轩偶尔晚上不回家里,呆在仓库里忙活,林雅晴也就有些小小担心了,最起码得两个电话问候一下,而林轩知道她的心思,也就改变了策略,争取白天把货物全部拉到仓库,再转到空间仓库里,然后在晚上旧点之前回到家里,这样她回到家能见到他的人,自然是不需要担心了,也不会疑神疑鬼的,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林雅晴不是傻子,林轩和几个女人关系密切,比如,吕芳菲,吴丽云,还有则是偷偷喜欢林轩,比如莫晓丽,这些她都知道,她选择了林轩,把这一生都交给他,也选择了相信林轩,但,人的内心和情感,总不可能一成不变,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林雅晴知道这一点,她尽管相信林轩这一生都会爱着她护着她。但若是经不起诱惑,偶尔犯点小错误那也是很有可能的,毕竟人非圣贤,就算是圣贤,也有犯错的时候嘛。

林轩现在的身体素质,可以比拟国家级运动员,跑了一天了,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身上脏了一些,稍微出了点汗罢了,回家稍事休息一下,他觉得肚子饿了,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打算出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把车子开到了住处的一楼,林轩锁好门,步行去了商业街,那里面的夜市一条街,各种东西都有,很多小吃都是林轩喜欢吃的,他也就不选择去酒店?大鱼大肉的吃一顿了,

这个时候是商业街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挤满了人,各种小吃摊前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和人流擦肩而过,五分钟后,林轩钻进了一家沙县小吃店里,店主是一个刃来岁的男子,他做出来的水晶蒸饺很好吃,皮薄馅多味美,林轩以前吃过,现在走到门口就不自禁的钻了进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林轩进来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在旁边等了好几分钟,看到有空位,立即过去坐在了靠门的座位边,跟老板要了两笼包子,再要了一个卤鸡蛋和鸡腿,以及一份滋补的龙骨玉米臭,其实这龙骨玉米炎就是排骨炖玉米,之所以叫龙骨也是为了取个好听的名字罢了,不过味道很好,汤汁炖的都白了,营养也很不错,现在天气渐冷,喝下去全身都暖,自然是需要来一份了。

店里有两咋,女服务员,林轩点了没多久,服务员就端来包子,林拜道了声谢,从桌上拿起醋,倒了些辣抓油和着醋当作料,夹起热气腾腾的包子开始吃了起来。

“老板,帮我拿半笼包子,打包带走。小正吃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林轩抬头一看,脸带寒霜一般的张凤也来到了店门口,正好就在他左边,相距不到2米的地方。

“你好,张凤!”想就开车撞伤她,林轩也挺内疚的,此刻再见她,就打了个招呼。

张凤疑惑的看了看他,也想起来他的身份,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连句话都不说,就快步走到了店里收钱的柜台边。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铁定会气的想要吐血,林轩不是泥人,何况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他当然也生气,心想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理都不带理得,装什么高傲啊?就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实在是气人。

旁人不知道他们之间生的事情,再说了,出来吃饭遇到熟人,打个招呼说句话也很正常,倒也没有人关注他们。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小林轩心里有气,倒也不会再拿热脸茄…介屁股自找没激。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美味的包子卜念叨着,泄心头的火。

“这是你要打包的包子,2块钱。”服务员把张凤要的半笼包子打包,递到了她的手里。“谢谢!”张凤接过打包袋,付了钱转身就离开了,整个过程,也没有多看林轩一眼,仿佛他就是个透明人,完全不存在一般。

“气死我了林轩心里哼了一句,这时候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竟然是吕芳菲打来的电话,连忙接了电话。“喂,什么,来了?还有力分钟到站,哦,好啊,我现在下班了,我去接你吧

挂了电话,林轩对服务员道:“老板,结账

老板正好把龙骨玉米楚端了出来,闻言一愣,“额,炎都好了,算了,一共给口块钱吧。”他晃了晃手里的茨,如果加上哭的话,就得旧块钱了,而林轩是老熟人,这份炎没动,还可以卖给别人,他也就没有再算贷的钱。

林轩付了帐,带着一肚子气离开了店里。

商业街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人挤人的几乎走不动,几百米的一条街,林轩花了分钟时间,竟然还没有出去,想想吕芳菲所乘的火车,还有旧来分钟就要到站,他就加快脚步,专门找人少的地方走。

再走了两分钟,林轩终于绕到了一条巷子里,这是商业街东面的巷子,和金城小区连着,能直接进出小区里,还能从巷子的丁字路口拐进商业街具,更能直通北面的大马路,而到了大马路就到了林轩住的地方,他才会选择这条小路。

“呼呼,这里的人少了些。”这条小巷子的人倒是不多,林轩擦了擦额头急得冒出来的几滴汗珠,一路往北疾走,争取在吕芳菲到来之前,开车赶到车站。

正走着,他忽然听到了女性的呼叫声:小偷,抓小偷

林轩抬头一看,一叮,人影急匆匆的从北面往南跑来,林轩注意看了一下,这里距离北面的大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而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边还有一个治安岗厅,里面随时有巡警出没,这咋。小偷竟然就在这里偷钱,真是胆大包天。

“***,现在的小偷可真是倡狂,竟然在警察脸面前抢东西。”林轩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这里的状况,虽然整个上都市大环境不错,但也有一些宵特别是三只手的小偷,在商业街附近屡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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