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说呢,怎么城市里有打鸣的公鸡?好奇出来看看,原来是你。”金睿唇角扬起灿烂的笑容。
他的笑容就像是春日的阳光,让人内心温暖。
但是,他的话,可一点都不温暖,甚至有点毒舌。
“不就是吵到你了嘛,至于骂我是鸡?还公鸡,你还母猪了。”朝暮暮吐舌头,做鬼脸。
“这张嘴啊,真是一点亏都不吃!”金睿瞥了一眼朝暮暮的娇嫩红唇,眼睛里闪过一抹耀眼的光亮,随后视线落在朝暮暮白皙细腻的小脚丫上。
朝暮暮小时候一点都不怕冷,但是自从那次为了救他在冰冷的海水里泡了一夜后,就落下了病根。只要一冷,就会整夜抽筋。她偏偏还特坚强,疼到浑身抽搐也只是咬着枕头硬挺,一滴泪也不会留下来,更让人心疼。
金睿走过来蹲下,手指尖轻轻在朝暮暮的脚趾上弹了个爆栗:“光着脚出来,你是不是忘了手脚发凉整天整夜抽筋的事了?”
“这不是有地毯吗?”朝暮暮疼得倒退一步。
“有地毯怎么了,你能把地毯当袜子穿?”金睿站起来,抬手就要将朝暮暮抱起来。
“你干嘛?我又不是小孩子,自己能走。再说又不远,跑两步就回房间了,不会引发旧疾的。”朝暮暮赌气地在地毯上又蹦又跳。
“朝暮暮。”金睿眯起眼睛。
“好嘛。”朝暮暮撅嘴,但凡金睿眯起眼睛或者连名带姓喊她,就表示他很生气,“我下不为例还不行吗。好啦,我这就回房间,穿袜子去。”
“你光着脚丫子,不许走。”金睿看了朝暮暮一眼,想到他刚刚想抱她的时候她后退躲避的一幕,暗中叹了口气,然后改口,“我背你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