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双小鹿一般在自己眼前闪呀闪的眼睛,明知道他看不见,林宽却不由悸,似乎什么都被他看穿似地,心脏狠狠地跳了几下才平缓下来。这孩子……长得真一般。林宽眨眨眼,不由咧开嘴笑了,不只是长相,就是曾经打动自己的歌声除了曲调怪了点,声音也实在一般得很,上上下下地打量,林宽怎么说不清楚自己对怀里的这个小子什么感情。
看他紧紧依在自己怀里,好象自己真是他的父亲,那样信任,那样喜欢。他有时候象极了不沾尘污的孩童,有时又敏感如世故的老头子,比如从一点点线索就能猜到非常接近真相的事实。因为不知道吴苇看过太多无聊电视剧的原因,也不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的著名论调,林宽对于吴苇眼睛看不见的情况下就能猜到几乎是真相的事实,实在让自己太过吃惊。
当初他自顾自地给自己一连唱了一个月的古怪歌曲,每天的疼――心里的疼和身上的疼莫名其妙地竟都在他有些乱七八糟的歌声里慢慢消退了。连自己都想不通。有多少人,用了多少手段接近自己,讨自己欢喜,用尽伎俩骗自己,最后竟被这样朴实到拙劣的手段给征服了,林宽自己也万分想不通。
只不过,自己就这样固执地抓住他,坚决不放手。就当是自己这一生最后一次任性。怕自己如果没有他在身边,自己活着的目的会随时消散,重新回归到那个绝望迷茫的自己。早就不知道如何为自己活着,所以找一个依靠――让他来依靠自己。宠他,宠坏他,爱他,溺爱他,努力让他习惯依靠自己。让他的依靠成为自己依靠。
“宝贝,累不累?”吴苇以为林宽要开始述说,谁知他只是揽过自己的肩,轻声问这么一句:“要不,你躺会儿吧,爹的故事很长。”
“唔。”感觉林宽的手在自己半湿的长发上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很有节奏很舒服,又听到这么一句问话,吴苇立刻感觉自己确实昏昏欲睡。于是,点了点头,微微让了让身子,躺下,头枕在林宽的膝头,由着他给自己梳理长发:“说吧。”
“云仙子与我都是生长于卫国,卫国盛产胭脂,尤其以丹红胭脂闻名。丹红是一种红色牡丹,为卫国特产,离卫即萎,故他国不见。丹红胭脂据说有青春长驻之效,天下女子均以使用丹红胭脂为荣,因此,丹红胭脂卖通四海。由此,在卫国,几乎所有家里都生产丹红胭脂。而丹红胭脂有一种特别的香气,留长悠久。不过象宝贝这样灵敏的鼻子,象我这样离家多年的游子,竟还是能闻得出来,实在罕见。”
“其实……”吴苇皱皱眉拱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实在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如果自己不是盲了,肯定注意不到:“不是闻出来。单单爹爹一人,我也闻不出来。但闻到云仙子的味道之后,我立刻产生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细细思索,才能联想到爹爹。爹爹不必担心,其它人会由此联想到爹爹了。”
“至于口音……”林宽顿了顿,突然笑了起来,道:“我还以为自己的口音比较象清源县本地人呢,怎么宝贝一下就听出不同来了?”
吴苇摇摇头,道:“今天我没听出不同。只不过当初在狱中,你同我说的第一句话……”吴苇不说完,林宽也知道了,当初自己身心俱疲,加之又对这个小子动了心思,平生第一次没考虑周详,就开了口,当然本能地就是从小长大的口音。
“爹爹怎么认得那位云仙子的?”吴苇翻了个身,问到了重点。
“其实,算不得认识。只是办事的时候有些打过一些交道。”林宽的话说得比较谨慎。
“那你还活着?!”吴苇一挑眉,道:“你不是说,与苗山五毒教的人打过照面的都被杀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