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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洛城中心的地面,依然是半沙半壤的土地,城内井田一般的街道,多由车辆和行人走的多了,踩实了路面行成。为了不使我的黄皮肤惹眼,杜莫走在了我前面,起到一点遮掩作用,两人步伐快速地穿越人群。
经过一幢米黄色仓房时,许多穿着短袖衫的干瘦黑人,在路边集结,他们看似闲谈,仿佛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又像准备去参加一场伊斯兰教义。
每从一堆比洛城市民中擦肩走过,便会看到四五个穿绿色或黄色迷彩裤子的男子,个别没有迷彩裤子穿得男子,却穿了一件绿色的迷彩坎肩,套在露着黑瘦胳膊的平民短袖外面,即使天气炎热,但却彰显了一种身份。
因为,他们的肩头都挎了一把阿卡步枪,每张枯槁的乌脸,在刺眼的太阳照射下咧着嘴,露出森白牙齿。从一张张表情看得出来,他们无所事事,仿佛戏剧里的等待戈多,又如一个个放羊的老汉,抱着长长的赶鞭,缩靠在墙角晒日取暖。
我又往杜莫的身后挨近了一些,防止自己惹眼的肤色引来这些持枪者的兴趣,尽管临近城中心时,我已把脸颊、脖颈、手背涂得漆黑,但棱角清晰的五官轮廓,还有健硕高大的体型,终究引来一些发现我和杜莫从身边路过的眼睛。
杜莫的肤色与他们一样,可这个肥壮的科多兽身材,使比洛城的原住民觉察得到,我俩完全是一对儿外来者,正匆匆忙忙地不知赶往何处。
“嘿嘿,追马先生,您瞧,这些背枪的家伙,竟然都穿着脱鞋,脏兮兮的脚趾头一翘一翘,真是滑稽得很,咱们这身派头,一定令他们眼睛发红,羡慕不已呢!”
杜莫说的没错,这种物质匮乏的地方,哪怕一套迷彩军装,都得分开了两个人穿。这里的居民,哪怕光着脚板,只要套了件迷彩色坎肩儿,站在人群中便多出几分优越,与那种穿一身名贵西装,徘徊在富饶大城市的街道上类似。
但杜莫和我的出现,无论身体素质、精神风貌、以及这一身很普通的行头,却抢尽了周围人的风头,杜莫很是得意,并陶醉这种优越感。
“你最好别希望他们眼睛发红,如果他们只是看中了你的皮靴而向你打上几枪,你哭都来不及。”我冷冷地提醒杜莫,不要在这是环境和人群中炫耀,更不要露出一张高人一等的市侩嘴脸。
杜莫不再说话,黑脸蛋儿收起了嬉笑,显出无限哀伤,我知道他在伪装表情,在向周围的人发出一种暗示,表白他杜莫虽然吃得营养过剩,穿得也比他们气派,但生活并不开心,以此让那些可能会嫉妒他的人,心理上平衡一些。
虽然跟在杜莫后面,但眼角的余光已经明显察觉出,有几个脸型猥琐的人,开始极力打量我俩,他们干涸灰暗的眸光中,溢荡着无以言表的悸动。
我了解这种猥琐且物色的眼神,就像偷猎者看到两只全身都是宝的稀有动物。“追马先生,我怎么越走越觉得周围的气氛不对劲儿,您看那几个踩着破脱鞋的背枪者,好像在尾随咱们。”
杜莫说这话时,我已经觉察出来,并低声敦促杜莫,再走得快一些,但不要撒开腿跑,那样真会刺激他们射击。原想找家旅社美美睡上一觉的惬意,此刻烟消云散。
这是我和杜莫偷渡进索马里以来,首次入足的城邦,此时我才充分感受到,比洛城的境况全然不同于在马达加斯加的滨海城市,现在看来,杜莫别说期望补给些腊肠,他自己随时都有成为腊肠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