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看向黄毅,仔细端详,却满脸疑惑,“我是吴秋华,你是?”
“我是黄毅啊。”
“黄毅?”吴秋华呆了一下,随即震惊道,“瘦竹竿?我的天,你以前高高瘦瘦的,很清秀,连女生都打不过,现在怎么那么壮,那么帅,你这些年去哪了?怎么都没听过你的消息?”
黄毅笑开了花,多年之后,竟然还能听到吴秋华叫他瘦竹竿。
当年他在富新中学读书的时候,因为营养不好,确实瘦刮刮的,太过清秀,经常挨欺负。
不仅坏男生欺负他,连女生也欺负他。
而吴秋华比他大一届,是当时某个女生小圈子里的大姐大,为人很正派,每次见他被欺负,都会帮他。
那时候,黄毅情窦初开,吴秋华长得漂亮,身材高挑,发育超前,骨架比寻常女生大,让他很有安全感,所以,和很多男生一样,心底里暗恋着她,但他根本就没胆量表白。
他很努力学习,有一次考得全校前三,他才有自信跟吴秋华交朋友。
他暗恋吴秋华,吴秋华却只把他当好哥们,还给他安个外号,瘦竹竿。
后来,吴秋华初中毕业就不读了,也断了联系,不知道去了哪里。
真想不到,现在在这里遇到?
当年那个义薄云天的大姐大,竟然成了这样子?
太不可思议了。
“我去木黄县读高中,之后去宁南市读大学,学姐,你还说呢,毕业了,就断了联系。”黄毅道。
“这个…我毕业后就去进厂打工了,哈哈,真想不到,还能再次见到你。”吴秋华高兴道,她捏了捏黄毅的手臂,“好结实,练得可以啊。”
她掀起黄毅的T恤,呆呆的看着,“我靠,八块腹肌?好漂亮,你现在比我还厉害啊。”
黄毅马上把衣服弄下来。
吴秋华却笑了,“哈哈,瘦竹竿,你怎么还那么害羞?”
两人久别重逢,交谈甚欢。
这是他从傻子中醒来遇到的第一个老同学,真是缘分。
实际上,初中同学,他记得的人寥寥无几,记忆最深的,莫过于吴秋华了。
“走,去我那,哈哈,咱得有…七八年没见啦,好好聚聚。”吴秋华依然很豪爽,“对了,刚才你付一千块吧,我转给你。”
“不用不用。”
“怎么不用?瘦竹竿,你看不起我是不?哼哼,我虽然收破烂,但还是能赚点钱的。”吴秋华生气道。
“不是…好吧,转给我,顺便加个微。”
黄毅拿出手机。
吴秋华双眼震惊。
“最新款的华威手机?黄毅,你这混得可以啊。”
两人一边聊一边开车走。
这个老人确实是老巴子,是吴秋华的父亲,名叫吴大红,小女孩是她女儿,名叫林思秋,小名球球。
吴秋华听到黄毅想了解手机回收行业后,滔滔不绝。
“黄毅,做这个不赚什么钱的,以前我收过,后来就让我爸收了,这些脸盆菜刀剪刀啥的,进货价从三块至十块不等,运气好的,收到一些好手机,能卖给卖二手机的人,赚个几十块,其他的,也就拿去卖给镇上的收购点,一部烂手机也就赚几块钱。”吴秋华道。
“我都懒得收了,还是收废品赚多点,虽然很累。”
“话说,你都用得起这种手机了,还收废品干啥?不是做大生意的吗?”
“赚那么少?”黄毅有点诧异。
“嗯,镇上那个收购商,也有点黑心,如果拿去县里卖,能多赚点。”
去到吴秋华的住所。
是镇郊的一层平房。
“学姐,这是你家?”
“这地儿是租下来的,哈,有点乱,有点脏,没处下脚,我整理一下,你可别嫌弃。”
黄毅也跟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