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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忙完了,昨晚加了个班,今天一大早就忙了半天,终于把公司交给我那任务弄出来了。接下来会多更,争取把前几天欠下的补上,今天最少七千字。)
爸:
陈雄败了,栽在了我这个女人手里。
这位叱咤风云、视女人为玩物的男人,恐怕连死也不相信,会栽在我手里。
我没放他去国外养老,你说过,斩草不除根,chun风吹又生,所以他没机会去享受夏威夷的阳光了。
他的势力,我都一一接手,我的势力,扩张了整整一倍,可我却好累,因为这一次,我杀了数十个人,连陈雄的妻儿都没放过。
……
爸:
我喜欢上一个男生,我想,如果你知道了,一定会派人来杀了他。
所以我自己先下手了!
是我亲手杀了他,因为他欺骗了我,因为他说过只爱我一个人,但我却发现,他爱的除我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女人,所以这一次杀人,我没醉,甚至亲自把他沉入了黄浦江。
看着他慢慢的沉入江底,我竟然没有一点罪孽感,反而有种快感。
爸,你说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他的全部,哪怕他的缺点…………所以我那时才发现,我根本不喜欢他,因为我最后一刻发现,他的眼睛,仅仅长得跟妈妈有点像而已。
……
爸:
我打江山,不是为你打。不是为家族而打,我打江山。只想有一天,你让妈回家!
……
一封封类似书信的ri记,秦棣看了整整一夜也没能看完。这是一个女孩,如何一步步成长,成为一个枭雄,一个女王的ri记,这一篇篇类似书信的ri记里,有心狠。有毒辣,有迷茫,也有亲情,因为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都不可一蹴而成,就金刚不败的,而任何的一个枭雄。也不可能天生就是无敌的,都是从流汗流血流泪一步一步打熬出来的。哪怕是唐朝那位君临天下的武皇,一样如此,一样有傻b时,一样有装b时,一样有懵懂。但唯一不变的是,她们有一颗强者之心,都是不屈服于命运的人。
印红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天sè微亮,秦棣放下这本沉甸甸、并未读完的笔记本,走出书房。发现胭脂红就坐在书房外的客厅里,穿着一件睡衣。煮了一壶茶,已经喝了一半,恐怕已经坐了有了一会。
“看完了?”胭脂红看着愣在原地,挠着脑袋的秦棣,她一脸平静地道。
“没有看完,太长,我怕被你发现,只看了一半。”秦棣耿直道,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坐下。
胭脂红递给秦棣一杯茶。
冷的。
“你在这里坐了多久?”秦棣小心翼翼道,就像一个贼一样,被人捉贼在现场,心里自然忐忑不安。
“你进书房有多久,我就坐了多久。”胭脂红依旧平静道,不过盯着秦棣的目光,十分的幽冷。
“干嘛不把我赶出来?”秦棣笑着道,喝着茶,茶肯定是好茶,不过太冷,就像这一刻的胭脂红一样,冷得令秦棣毛骨悚然。
“我一般喜欢在人发现我秘密后,杀人灭口,因为这样才有趣,毕竟一个人发现另一个人的秘密,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所以在他最得意的时候杀了他,我才有种成就感。”胭脂红微笑道,点燃一根烟,像一条吐出蛇信子的竹叶青。
“那干嘛还不动手?”秦棣坐立不安道,他是真怕这条毒蛇露出锋利的毒牙,而且他已经做好只要她一动,立刻逃命的打算。
“我打不过你!”胭脂红优雅喝茶,给了一个连她自己也说不过去的理解,最后只好道:“不过要是我那天心情不好,不排除我不会派人追杀你。”
秦棣松了口气,只要不现在动手,追杀他的不是竹叶青,派再多人他都不怕,所以他也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然后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顺便还帮她看了一下枪伤,又给她上了一次药,让她服了一颗“培元丹”。
胭脂红自始自终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哪怕秦棣给她上药时,拉开她肩上的衣服,趁机揩油,她也没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