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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今生缘 二(2 / 2)

夏雨荷三岁的时候,就在爸爸的书架上面去拿父亲枯燥的无人问津的法学书。可是她的样子好像很感兴趣。虽然她似懂非懂,但是看得津津有味。而且对法律条文有一种过目不忘的本领。

夏子昂发现了女儿的超常的天赋,就从从中国的宪法开始让她读。很快,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面,夏雨荷把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读得滚瓜烂熟。

在她十岁的时候她就按着父亲的指点读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律师事务,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财税法等有关法律的书籍,因为他的父亲夏子昂这些书应有尽有。所以就给夏雨荷创造了一个好的读书环境。

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把爸爸所有的法律方面的书籍都读了一遍。夏子昂想测试一下女儿读书的成果。他随意翻开一本法律书,考她,女儿都能够对答如流。

夏子昂问她:“我国刑法第五十一条是什么?”:她就会回答:“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注意: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

就这样她可以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还把注意事项都说的一清二楚。

夏子昂还是觉得是不是有些侥幸,又接着考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是什么内容?”

夏雨荷接着回答:“《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这下夏雨荷的爸爸夏子昂是口服心服了。

到了这个时候,夏子昂觉得这个孩子不能限制她的发展了,很快就让她报考了一所正规的法律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她以遥遥领先的好成绩被录取。

这个夏雨荷好像除了书以为对任何事物都不感兴趣。到了大学,门门功课都是优秀,很快就在大学里面小有名气,她的导师偶尔会和她谈论一些具体的案例,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具备的一切好的素质在夏雨荷的身上都能体现出来。

于是他的导师就问她的理想是什么,她毫不犹豫地说:律师!

在夏雨荷大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拿到了律师证,开始参与一些诉讼案件的辩论,她以出色的表现舌战对方久经沙场的老律师,官司胜诉。夏雨荷的名气越来越大了。被称为铁嘴钢牙律师夏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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