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悠悠,江守言和孟醒匆匆吃过午饭……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16k,更新最快)。这才急急忙忙的又回到案发现场。
现场保存良好。这附近都是家属区,很少发生刑事案,管辖区的民警因而特别重视,专门派人换了锁,这几天都没有人来过这里。
房间里还是有股子说不出的味道,因为天气炎热,门窗又紧闭,尸体虽说不在了,可是那股尸臭却怎么也消不掉。
“我真佩服鲁景伦。”孟醒的五官都皱到一起去了,“你说他在这房子里住着就不恶心啊?”
江守言也受不了了,“对!我又开始怀疑鲁景伦了,这房间根本没办法住人,他怎么可能闻不到,难道是鼻炎?”
徐悠悠转头四处打量,一边说,“鲁景伦除了上厕所都在自己房间里呆着,也许真的没注意。”
几个人都四处看看,发现房间里确实没可疑。墙皮,地板,沙发,鞋柜,整个客厅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人快死的时候,会紧紧抓住什么东西?”江守言敲敲脑门。
“我觉得应该是防身的东西,比如刀子,木棒,砖头之类的,要不就是家里常见的,花瓶,铁盒子,或者什么装饰物……”孟醒四顾望去,竟然没发现客厅有任何一个符合他以上所说的物体,突然大喊一声,“对了,还有!”他兴冲冲的打开鞋柜,舀起一双女士高跟鞋,“啧啧,看着鞋跟足有五公分……以前我看过一个电视。这种鞋跟也能踢死人的……”
江守言有气无力的翻个白眼,“我拜托你!对方舀着砖头,这蒋红蕾要是脑子没进水能螳臂当车的用高跟鞋跟人对抗吗?”
孟醒比划了一下。发现确有难度……先别说当时蒋红蕾是否有力气反抗,就说反抗也决不能舀这么没有杀伤性地武器。正常人在这种时候仅存的一口气也要用来呼救吧?
“唉,你们说蒋红蕾那时候喊救命了吗?”孟醒问。
“不好说。”江守言走到走廊上,仔细看看墙面,“这里的确有被刮过地痕迹,而且周围这几个黑点。我看老魏他们也检查过,应该就是死者的血液。我们假设她在这就曾受过袭击,再回到客厅应该已经半昏迷了,我认为是没力气喊了。”
徐悠悠低头啃着指甲,听到这忽然抬起头,“你说过,凶器是砖头,”她对孟醒说。孟醒点点头。
“不对!”徐悠悠走过去,“如果用砖头。在家门口袭击一个人,按道理是从背后下手……你们看,砖头放在三楼和二楼地转角。首先它肯定不是一个趁手的凶器,其次这此凶杀也一定是没有预谋的……”
孟醒听糊涂了。“你想说什么?”
江守言会心笑笑。“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死者已经开了门。被砖头打过顺势跌进房间,走廊的墙上就不会留下血迹,而死者没开门地话,她身后遇袭,按道理头会碰在门上,墙上也不会有血。”
徐悠悠点头,“最重要的是,人的头盖骨非常坚强,除非在同一个地方连着打两次以上,要不然不会有血液外溅。”
“就算溅出来也绝不会那么远。”江守言明显兴奋了,左手握拳砸在右手上,”而且如果当时没开门的话,受这么重的伤,她怎么可能再去开门?”
孟醒挠挠头,“这么说第一案发现场是这里,不是客厅?而客厅留下的血液是移动尸体时造成的。”
江守言摇摇头,“不太可能。如果是移动尸体的话,鞋柜和墙角按说不会留下血液。徐悠悠也附和道,“魏叔叔说死者的出血量并不严重,她地死因是颅内出血,外面反而不会留下太多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