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余乐水,那个他心爱的女子,高向晨竟是,不惜放弃几百年的修行,止步于历劫飞仙之前,只为……去奈何桥畔寻她,与她,再度来生,再续今生姻缘!
“对不起,志豪大人,主人的金丹我需要收起来,不能让你以人类的礼仪,给他安葬。”
小晨颇有些歉意的冲着高志豪点了点头,捡起凳子上的金丹,装进了自己的幻袋,“这里面,有主人所有的此生记忆,之前时候,我也为乐水大人保存了,只有这样,待他们喝了孟婆汤,忘记所有前尘旧事,再世为人的时候,我才能帮他们再续姻缘,这……是我没跟主人商议的私自决断,但,希望志豪大人能……”
灵兽大都重情,小晨这么做,毫无疑问,是打算要枯守千年,等待高向晨在世为人的时候,跟他相认,再做他的灵宠。
虽然,于灵兽近乎没有尽头的漫长寿命而言,千年,并不是很久,但,在千年之中,没有主人,也不能回去族群的寂寞和危险,却不是小晨这样的一个,才刚刚化形不久的低等灵兽能够抵御。
换句话说,极有可能,来不及等到高向晨转世,小晨就会变成其他厉害灵兽的口中美食,或者,猎灵人的猎物,被取走内丹,死于非命。
“谢谢你,小晨。”
面对小晨的决定,高志豪稍稍沉默了一下,许久,才慢慢的抬起了头,看向了它,“你才刚化形不久,没有太多神通,样子,也跟人类,有不少差异……距离爷爷再世为人,还有千年之久,我想,在这之前,你先留下来,不要着急离开……我也是炼药师,养得起你,对外,你可以跟旁人说,已经被爷爷送给了我,别担心,我不会让你跟我签订契约,你还是爷爷的灵宠,永远都是……”
“我可以留下来么?!”
高志豪的话,让小晨讶异的瞪大了眼睛。
通常情况下,修仙者不会因为生命走到了尽头,跟凡人般的亡故,如果飞升失败,被雷劫劈得魂飞魄散,陪伴那修仙者的灵兽,也会一起被雷劫劈死,而那些跟因为其他原因,死于非命的修仙者,他们饲养的灵兽,若能有幸逃出的,也会因为“不祥”,而被赶出家门,自生自灭。
所以,高志豪说,小晨可以留下来,而且,他还愿意不跟它签订契约的饲养它,就让小晨难以置信,确切的说,是感激的险些哭出来了!
“当然,以后,你就跟我一起,咳,你可以变回原型,睡在我让蝶语给你新缝软垫上,白板吃什么,你就跟着它什么,灵兽丹,我也会喂给你。”
白板是公的,睡在高志豪的肚皮上,当然没什么问题,可小晨是母的灵狐,又化了人形,这事儿,就有些不那么合适了。
高志豪颇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儿,给小晨想了个“合适”的待遇,就低垂下头去,跟白板要起了刚才从小晨那里接过来的信函,拆看了起来,“等比武完了,我找匠人把宅子修缮一番,给你盖间单独的小房间出来,你就可以用人形的样子睡了,或者……我也可以先送你去风城,我新开的铺子里住,我未婚妻在那里,她心细,又是从小儿跟灵兽打交道的,比我会照顾灵兽的多……”
小晨是灵兽,又是一直跟高向晨住在一起的,所以,在它的概念里,男女授受不亲这种人类的俗礼,是完全没有的,但看高志豪脸红的低头,一副尴尬为难的样子,便是隐约的猜到,自己现在跟他一起住,是很会让他不自在的。
当然,小晨理解的是,高志豪现在的房间太小,没地方给它睡,而不是……它是只母的灵狐这事儿。
“志豪大人觉得合适就好。”
想到可以离开这个伤心地,去往风城,在高志豪新开的丹药铺子里面居住,小晨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小晨跟了主人几百年了,整天看主人炼药,也算颇有些心得,去风城的丹药铺子住的话,可以帮……志豪大人的未婚妻照看丹炉,做些收整丹药的杂事!”
小晨只听高志豪说过,有了未婚妻在风城,却并没跟他打听过,是姓甚名谁,所以,这时提起来,也就不知该怎么称呼才好。
“她姓常,叫蝶语,她家里养了十几只灵兽,其中,还有一只是跟你一样的灵狐呢,只是还没能化形罢了。”
高向晨刚刚辞世,高志豪悲伤难抑,原本想给小晨一个和蔼的笑容,却是发现,自己近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没法儿强迫自己跟平常时候般得笑出来,这“和蔼的笑容”,比哭,还要难看,“等天亮了,我就跟父亲要一只纸鹤,载你去风城,你稍稍收拾下东西罢,有什么要带的,都装进幻袋里,去我那里之前,记得给爷爷把院子的门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