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面布满的丝丝黑线依旧没有消退,狰狞不已。
被瘴气袭裹的圆瞪的眼睛,亦没有闭目。
不过,死是真的死了。
死透了。
张邺熟练的用枪尖挑起了苟同的百宝囊,收进自己的百宝囊中。
这是自己的战利品。
人死了,东西也得收。
不过这次张邺没用化尸散将苟同的尸体也腐化掉,留他个全尸,正好人家里也办丧,一起埋得了。
张邺提着断魂枪,大步离去,如鬼魅般消失在黑暗之中。
东边屋子,一扇半遮掩的窗户下,趴着一个七八岁男孩儿,他的目光从张邺说话时便停留在张邺身上,直至张邺消失在黑夜中也没收回。
男孩儿的拳头紧紧的拽着,班杂的眼睛里流露出阴狠之色,将眼前所看的一幕,深深的烙印进灵魂里,一颗“复仇”的种子,悄然间萌发了生机,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
“张邺”这个名字,也被他刻入记忆之中。
这个男孩,姓苟名不理,全名苟不理,村长的重孙子。
……
村长家后续会是怎么样的,张邺不知道,亦不想知道。
这已经和他无关了。
回到屋里,张邺第一件事,便是研究从苟同手里抢来的血魔珠。
不过考虑到血魔珠散发的魔气影响甚广,家里还有家人居住,尤其是他的房间,香儿正翘着屁股香喷喷的在床上熟睡着,若是被血魔珠释放的魔气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张邺二次出门。
在临近黑水河边,方才拿出了血魔珠。
食指和拇指捻起珠子,对着月光放在眼前观摩。
从外形上来看,有点像某种妖物的眼睛一样,外面黑气森森,里面却晶莹剔透。
“这颗珠子确实诡异、邪门儿,煞气戾气厚重,甚至能影响人心神,究竟是什么来头?”
张邺思量了半天,亦弄不清这所谓的血魔珠究竟是什么东西。
但他能够感受到里面蕴含的浓烈魔气,若是普通人触碰上,定然会生出心魔,化为魔物,成为不折不扣的魔头。
但对于张邺来说,虽有影响,却并非不能忍受。
尤其是张邺体内的龙象虚影,似乎天生有克制这血魔珠散发的魔气的作用,死死的压制着,让血魔珠根本无法在他体内随意肆虐。
不仅如此,他体内自身凝练的灵气,在这道魔气的影响下,竟然变得更加凝练,精纯。
还能将摄入的魔气转化为灵力,纳为己用,增加修为。
这一发现,让张邺欣喜若狂。
“若是能够控制好摄入的魔气量,对我来说,非但无害反而有益。”
“而且,这东西能够作为一个杀手锏存在,在对敌之时,一旦抛出,能震慑住敌人,扰乱敌人的心神,放大心魔,届时便会行动受阻,思绪和身体不在一个频道,便是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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