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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句没法直接说明意思的句子,也可以说它根本没什具体么意思,比较虚头巴脑,或许把它和“梦想”“理想”之类的词挂钩更容易行文,不过童岩选择回归本质,题目里说了旅程,那我就写旅程,不过最远的不仅是旅程,还有旅程中遇到人心。
新概念比赛的时间很长,从一点半开始写,到4点结束,只要文章不是太长,时间应该是足够的。
童岩不急着下笔,他要先打腹稿,这个时间就有差不多半个小时,他的主题基本已经确定,几个关键词“旅程”“人心”“远和近”,但是要写怎样的风格,如果开头结尾,如果抓住评委眼球,这些都需要从长计议。
事实上,大部分参赛选手都没有贸然动笔,有的人甚至要思考一个多小时才开始写。
半个小时后,童岩终于动笔了,基于自己200万字的小说创作经历,他写的文章也更偏于小说,存在虚构的成分。
“三四日喧嚣,终于尘埃落定,从魔都回家,没有因为名次好坏而或喜或悲,先睡他十个小时解解闷儿。”
“醒来后,■,..正常人都已经睡了,我没了睡意,但也没人听我絮叨,于是将书包全部倒出,翻寻我这次魔都之行的痕迹。”
“新概念比赛的荣誉证书。”
“那个同车厢一起参赛的姑娘送的钢笔。”
“所有参赛选手及评委的合影。”
“还有这个,我的相机,它记录了远比大合影更加丰富生动的素材。”
“我从出行之日开始翻,第一张是我的老师为我送行的画面,他的脸上满是沉甸甸的希冀……”
“……第9张。是一对母子……”
“……我不曾远行过,没想到第一次就遇到了这样的骇事,一个看起来像是无赖的家伙霸占了我的床铺……”
“……第33张,我拍到了一双女人的高跟鞋,是风情万种的红……”
“……我偷偷按动快门,把女孩无辜。悬泪欲滴的神情收录进来……”
童岩将他在火车上的所见所闻通过艺术加工,化成笔下的文字,为了让结构更紧凑,不显得拖沓,他抹掉了罗晓旭,把景妍出现的时机提前了,并加入了更多戏剧化处理,来为他所要讲述的主旨服务。
很快,童岩到了篇末。“双脚重新踏在地上,我自以为艺术地把脚踏实地的画面拍下了,作为这次长途火车之旅的终点。”
“这是我曾走过的最远的旅程,如果把旅程中的图片串起来,我会发现,我的心一直在原地打转,起码,她并没有走得太远……”
童岩将最后一段结合旅途见闻和所思所感一气呵成。写完后,读了一遍。大概1800字,童岩总算搂住没写成3000字的一个小说章节。这篇作文不说文采飞扬,但文字顺畅,用词精炼,起程转折都很老道,所阐述的主旨也是大部分考生没想到的思路。童岩觉得已经写出了自己最满意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