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荷这个女人,是二哥自认这辈子所见过最好的女人。
不贪慕虚荣,对钱这方面看得不重,反而还会体贴的帮二哥省钱,吃饭也不爱去贵的地方,似乎对她来说,合适的才是最好的,贵的并不代表什么。
而且陈婉荷这姑娘没有半点架子,虽说她是系花,但她在二哥跟傻哥他们面前,脾气可比普通女人都好上许多,温婉可人,大家闺秀,这就是她给所有人的印象。
每次二哥跟她有点矛盾的时候,她都只是笑,而不去跟二哥吵,有时候还会装出一副双方都没产生什么矛盾的样子,问二哥,要不要一起去逛街,或是问他要不要出去吃饭?
陈婉荷觉得,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吵架是一种没有必要的事情,只要有一方学会忍让,那么另外一方自然也会慢慢变得体贴,就像是二哥这样。
从一开始的愣头青,啥事都爱弄个清楚,到了最后的学会让步,学会体贴陈婉荷
看完信的那天,二哥一晚上都没睡着觉,睁着眼睛就看着天花板发呆,他也不清楚自己是在想什么东西,脑子里一片混乱。
直到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二哥才回过神来。
“妈的,这饭是人吃的吗?”二哥呸了一声,擦了擦嘴,把富贵花钱买来的鸡腿拿了起来,开始埋头猛啃。
这鸡腿可不是免费供应的,得花钱买,跟开小灶是一个意思。
估计二哥也是迷糊了,所以他那天中午才没让人帮他炒几盘菜,吃的全是那些免费供应的玩意儿。
“东北哥,我还以为你今天换口味了呢。”富贵哈哈大笑道,然后又叫来两个混子,给了他们一张百元大钞:“去炒几盘菜来,你们也买两个鸡腿啃啃。”
“好嘞!谢谢富贵哥了啊!”
就在这个时候,二哥发现有两个熟人坐在了离他不远的地方。
钉头,孙玉胜。
说真的啊,二哥可不是什么小心眼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因为孙玉胜和钉头跟自己有仇就说话嘲讽别人。
“哟,孙玉胜,一只耳朵能听清楚人说话不?”二哥笑容亲切的对孙玉胜招了招手,声音很大,几乎把整个食堂的犯人吸引力都勾了过来。
这可不是嘲讽,这是实打实的揭短。
打人要打脸,骂人得揭短,二哥走的是第二条路子。
就因为拿一封信的缘故,二哥心情很不好,他一看见跟自己有仇的那俩孙子,就恨不得冲过去给他们几刀子捅死算了。
“妈的!!!操你吗的小东北!!!!”孙玉胜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刚看见二哥的时候,孙玉胜就有种要杀了二哥泄愤的冲动,但他还真没这个胆子,可就在二哥开口嘲讽他耳朵的瞬间,孙玉胜的胆气爆棚了。
当然,也可以说他是急眼了。
“来来来,我就坐在这儿,你动我一个试试。”二哥咬了一口鸡腿,笑容有些扭曲,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小东北现在有点不对劲,跟一只刺猬似的,浑身都是刺,充满了攻击性。
食堂里的犯人都安静了下来,连吃饭的动作都停下了,全都开始兴致勃勃的观战,都想看二哥跟孙玉胜斗一个你死我活。
“这小子有点刺儿啊,妈的,看他这嚣张的样子就想给他两嘴巴子。”
这句话是坐在食堂角落的一个中年人说的,他看起来大概四十来岁,身材很瘦弱,一只眼睛半闭着,一只眼睛睁着,模样着实有些怪异。
坐在这中年人身边的犯人也说话了:“孙玉胜是活该,那畜生仗着自己的哥哥是孙邦,在监狱里欺负多少人了?”
闻言,那个半睁半闭眼睛的中年人看了他一眼,点点头:“也是啊,那龟孙子是该被收拾收拾了。”
“他们俩之间必然会有一场死斗,就这段时间,估计能有个结果了。”
“你觉得谁会赢?孙玉胜虽然是个杂碎,但《川帮》的势力不容小觑啊。”
“王瞎子,你什么时候这么高看《川帮》了?”
“罗成喜,老子说的不是实话?”王瞎子无奈的说道:“要不是顾忌《川帮》在外面的势力,我早就收拾孙玉胜了,妈的。”
没错,这个眼睛半睁半闭的中年人,就是三号楼扛旗的犯人,因为抢劫银行运钞车而入狱的王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