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我想……求你一件事,请你……一定要永远记住我。
——《致不灭的你》
我曾经跟我的爱情说过,我说,当我们不在相爱时,请你忘记我,请从你的脑海中彻底的忘记我,我不该被记住。还有一句话,我没说的是:因为我也想忘记你。
我自记事起,接触这个世界。我记住了很多事情,学会了自己吃饭、洗衣服,学会了基本的生活常识和技能。我记住了很多人,玩伴、同学、朋友和同事。
我也忘记了很多人和事,是他们不重要吗?也许是,如果印象深刻的话,就不会忘记。
说的忘记,我想了电影《千与千寻》里的话:发生过的事,就不会忘记,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以前我在思考,这句话的正确性。最后发现有一定的道理,当生活中有一件事刺激到我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确实很突然闪现某个回忆。
也会故人跟我谈论往事的时候,会说一些,我不记得的事情而他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跟老友谈到小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她连他的姓氏都记错了,而我却记得很清楚。
他是一个高大谈不上威猛的男人,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以学校主任的身份来我们班查看情况。那时的他,我虽然不知道他的年纪,但已经结婚了。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有些严肃,以至于我记了他很久。到二年级的时候,他开始教我们语文。某种程度上,他改变了我的书写。
他进过一次我的梦中,发生的事情也让我难以启齿:他近乎全裸的出现在我的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