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存在意识的寄托方式在被寄托对象属性上分为:他人和他物(事件)。</p>
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在极端情况下会选择舍生取义,比如“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毅然跳崖的狼牙山五壮士、为了革命献身的革命烈士们;被火烧死的捍卫真理的布鲁诺。他们自身不存在了,但是他们留下他人、他人的精神、真理来证明他们的存在。</p>
我们为什么需要他人的印证存在?除了在平面上展开量的存在,还为了更长时间的存在。如果个体死亡,那么他的“物质体”不复存在了,但是他作为“精神体”仍然存在。正如臧克家所写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p>
而一些社会心理现象,如“社会懈怠”、“责任扩散”,因为我是“无名氏”所以,这个事情不足以证明自己,他人不知我有多努力,没有“在他人心中建立精神存在”作为动力,我也就没有做这个事情的动机。相反的“社会促进”是因为他人明确看着自己的努力,有“在他人心中建立自己的存在”作为动力,个体就会更加努力。</p>
甚至有些人选择“自杀”,是用不存在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呼唤得到他人的关注,呼唤精神存在。</p>
心理的核心就是要感知到“自我的存在”,在与他人互动的心理机制上,实现“自我存在的感知”这个结构和程序是极其复杂的。</p>
此时此地,我的自我意识感觉到你是帮助我印证我的存在感的,此时我们就是共同存在,让你感觉好,就是让我感觉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