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的晚上,他答应谭凝早一点回来,去庆祝他们相识八周年。
八年前的11月20日晚上,汪烨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喝多了酒,他驾着一辆牧马人,在凌晨的寒风中驶向了回家的路。因为冷,他打开车里的暖气,温暖的空气与酒精的作用使他迷迷糊糊,从一处跨湖大桥下来左转的时候,汪烨没有减速,而是以超出市区禁止的车速狠狠将车头甩了过来,当他注意到路中有一个人影的时候,减速已经来不及了,他本能的猛打方向,好在车道上没有其他车辆,他避过了靠近车头的那个身影,同时踩刹车,轮胎与地面强烈摩擦在夜深人静的街道发出刺耳的撕裂声,随后世界进入一片寂静,汪烨瞬间清醒了,但惊魂未定,他坐在驾驶位上,大口吐着酒气,通过后视镜往后看,没发现人影,难道撞上了?或者见鬼了?正犹豫要不要下车,“嘭”的一声响,从车后窗玻璃传来,吓了他一跳。
他跳下车,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弯曲双腿坐在车身侧后方的地面上,漆黑的双目在夜的背景里盯着他,像受伤的麋鹿发出愤怒的目光。她一只脚穿着黑色的皮靴,另一只皮靴在他后窗玻璃下方斜躺着,还好,还有力气砸车,应该没有大碍吧!他走向他,却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直直地凝视着对方,那漫长的五秒钟,他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飘荡在她那静止恼怒的眼睛里……
汪烨从不缺女人,除了汪明远这个有钱的爹,还得感谢从小抛弃他的母亲。他那样一幅俊逸的相貌,无论如何是很难从汪明远那身型中庸、五官平常的男人身上继承下来的。他已经不记得他妈的模样了,自从她将他“卖”给汪明远,汪明远连一张照片也没有给他留下。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印象,他妈送他走那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裙子,同面前这个坐在地上瞪着他的女人一样,有着漆黑的长发和愤怒孤独的眼睛。
汪烨招女人喜欢,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他自己也分不清女人喜欢他究竟是因为他模样好还是因为他是汪明远的儿子。但没关系,谁在乎呢,遇见谭凝前,他认为、也认同自己的婚姻一定会由汪明远做主,像大哥汪柏盛一样,娶一个门当户对生意人家的女人。但汪明远似乎更愿意他找政府官员家的女儿,接触了几个女孩都是苏市重要部门领导家的千金。撞上谭凝的时候,他刚与其中一个确定恋爱关系,女孩叫林琳,是墨尔本一所艺术大学留学回来的,外形气质倒也与他般配。爱情这虚无飘渺的东西,不是他这种男人追求的。
偏偏,汪烨就在这个夜晚撞上了谭凝,“啪”的一声,电光火石,他被她迷住了。他望着她——素昧平生的一个人,胸中有一股气,极力想尽情发泄,他的心像被人捏着,被人用手掌紧紧握住。他认出了自己的需要,或许他们需要的恰是同样一些东西,恰似在夜晚寻找归途的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