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错,如今千两茶涨价实在太狠,想喝点有年份的不容易了。”
“以后你想喝尽管来我这。”
他说这话的语气颇有些奇怪,好像话中带话似的,望着我的眼神也有点不对头。
我嘴上礼貌地回着好,心里却十分不乐意,总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很不舒服。
直到几天后,神经反射弧太长的本人,渐渐回味着想明白了些——这貌似是想发生点什么事情之前的暧昧和试探。
我晕!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调情?
该死该死,早知道当时就该揍他个鼻青脸肿!
继而我又开始对自己不满起来,为什么我的脑子那么不好使,反应这么慢?
该死该死,真想把自己揍个鼻青脸肿!
徐安志还是会时不时地来小院喝茶,且用他的才情把各路美女绕得云里雾里,对他一通佩服崇拜。
哎,大概才子都是爱泡妞的吧。
正当怅然之际,梦兰做服装设计的朋友邀请她去看秀,梦兰便把我也顺带稍上了。
她还把她年轻时穿的旗袍借给我,让我打扮得也时髦一些。
旗袍是丝绸做的,这么多年下来,质量仍旧很好,梦兰夸我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我们在t台边的嘉宾席上找呀找呀,找座位。
梦兰道:“哎呀,貌似座位不够了,那怎么办?”
我心情一好,便对着她开玩笑:“没事的姑,大不了我去台上走秀。”
她哈哈笑起来。
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空位落座。
舞台上的模特个个高挑纤瘦,脸上画着新奇的妆容,表情却是像石膏般一动也不动,看得我十分专注且好奇。
梦兰在身边突然道:“对面有两个帅哥在看你哎!”
我转眼往对面一瞧,真的有两个帅哥在看我哎!而且是巨帅无比的帅哥有木有?!
我和梦兰并肩落坐观众席的第一排,对面的两人也并肩正坐在第一排,四目交织、两两相望!
哦不对,是六目交织、三人对望!
他倆简直和我小说里写的主人公一模一样——一个喜穿白衣,温润如玉;一个喜穿黑衣,眼神锐利。
穿白色西装的帅哥神色温和,右手上柱着一根骷颅头的手杖。
穿黑衣的帅哥浓眉俊眼、神色清冷,看起来神秘感十足,简直酷毙了有木有?!
啊,天哪天哪天哪!
我心中一阵狂喜,却又害羞地低下头去,再一抬头瞄去,只见他们还是在望着我。
我曾经写的故事里,女主是个孤儿,独自生活在开满繁花的小院,有一对好兄弟,默默地守护着她。
而这对好兄弟竟像是从小说里走了出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与我相遇,我实在有些难以置信。
我时不时地偷偷瞄他们一眼,他们倆低头交流了几句,又把目光转移到了模特上,可不久后还是望向了我这里……
时装秀结束了,他们没有走过来问我的名字,我也没有走向他们。
我们在人潮拥挤中各自离去……
可我永远忘不了他们,忘不了他们仿佛从我笔下走出来,陪我度过这短暂却永恒的时光。
也许我此生写不出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大道理,也探讨不了人类兴衰、亘古不变的哲思。
但我想,即使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寻常人,写出来的文字,最起码也应是内心的真情流露,是与读者之间最诚挚真切的交流。
可为什么,才子们总把才气当作泡妞的一种工具呢?
此时,我真想拥有穿越时空的超能力,将古今无数风流才子采访个遍。
“请问你为什么要泡妞?”
“请问你为什么要泡妞?”
“请问你为什么总是在泡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