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奴还是饲主,对时晩来说是没有差别的。
她连自己从何而来,是何身份,又为何沉睡都不记得了,被召唤而来,也算是漫长生命里的一道调味剂,她很会入乡随俗的。
更何况……
席瑾的血很香。
动物的血也能让她存活下去,她可以不去挑剔。
但如果可以选择,当然要选择香的。
席瑾又要被自己咬,又要失血,人类那么脆弱,所以宠一宠他,也是她应该做的。
她愿意让着他。
席瑾冷眼看着时晩,半晌,突兀地笑了一下。
先给他个不轻不重的下马威,让自己意识到她若真的想对他做什么,他根本无能为力。
随后又在那里卖乖,一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她都答应的模样。
啧。
小东西的小心思,还挺多。
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人类可以徒手制服一只武力值爆表的吸血鬼。
但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占领和主导地球的生物,靠的也从来不是徒手的力量。
生态文明里有太多比人类强大的自然现象和物种了,飞禽猛兽,山洪海啸,不用一一列举也比比皆是。
有趣和让人兴奋的地方不就在于
——征服的成就感。
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只小吸血鬼,足够让他亢奋。
就比如现在,没有他的允许,她还不是得乖乖收起自己的獠牙,乖乖地跟自己说着“好哦”。
算了,他跟一个一直努力做人的吸血鬼计较什么。
席瑾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知道我为什么跟在你身边吗?”
时晩跟在已经大步往前走的席瑾后面,还把小宝箱和小砍刀都带上了,“不是来度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