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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花后与抠神(1 / 2)

 马汉山已在临安府疯玩了好些天了,他所以如此没有节制的玩,当然是因为史雨之了。

这几天白天黑夜的饭局酒局,都是史雨之安排的,他所以那么喜欢叫马汉山,是因为马汉山是散财童子,这小子好像银子永远花不完一样,无论需要多少钱,他都眼不眨的就掏银票。史雨之从来没有这样玩过,开始的时候,他觉得和一个白身庶民称兄道弟有失身份,但现在他觉得有马汉山这样的兄弟无上光荣,无尽开心。

“马兄弟,你的眼界太高了,临安城所有的青楼妓馆都去过了,当红姑娘你嫌年纪大了,临安花魁你又嫌没情趣,到底怎样的姑娘才合兄弟的脾胃啊。”这天晚上众人围着一个摊子吃宵夜的时候,史雨之问马汉山。

他有点气馁,他觉得很丢人,整个临安城都玩遍了,居然没有马汉山喜欢的女人,他严重怀疑马汉山是还没尝过女人滋味的青头仔。但细观马汉山的动静,却又不像不懂人事的生瓜蛋子,难道他是故意的?不可能,一个经历过女人的男人,在那些风情万种的女人面前,绝对不可能如此淡然。

“史兄,对于女人,兄弟我讲究的不是有多漂亮,或者多有才艺,兄弟讲究的是眼缘。”马汉山一本正经的说道。

他不是柳下惠,也不是没经过女人,只是,他真的对这些风月场的女人有一种畏惧感,他怕不干净,万一有病怎么办?

在这个时代,如果有“花病”,大概率的是等死。所以,他忍了,为了不出羞,他每天穿好几条自己特制三角裤出门,得把小马汉山紧紧的勒住啊。

“兄弟,眼缘是啥?”胡不才大着舌头说。

胡不才这货是人如其名的,真的没有才,简直是不学无术。不学无术人不那么猪也就罢了,他不仅不学无术而且比猪还笨,这厮彻头彻尾的就是一条蛀米虫,马汉山很担心他的姐姐还是妹妹也如他一样,就算王怜花娶回去了也如娶了一头猪吧,有什么生活情趣吗。

“眼缘,就是第一眼的感觉。”马汉山解释道,“眼缘这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兄弟你玩的真高雅。”史雨之几乎无语了。

“马兄弟,明天吧,明天我们去欢乐楼,我保证你一定会遇到眼缘。”莫不强现在也和马汉山混的很熟了,跟史雨之一样,和他称兄道弟。

“为什么?欢乐楼我们前天不是去过一次么?难道,那天还有姑娘没露面?”马汉山不屑的说道。

欢乐楼在临安挺有名气的,它不像别的花楼那么庸俗,欢乐楼的姑娘都是有才学的,不是从教乐坊呆过,就是一些犯官家的女人,都是读过书,精通琴棋书画,会舞文弄墨的女人。

这里的女人,主要卖的是艺,当然也卖皮肉,但她们挑客,如果不中意的客人,即使出千金,她们也不为所动的。如果对脾气的客人,倒贴她们也乐意。所以,去欢乐楼的人,大多是所谓的读书人。

欢乐楼的姑娘,是全临安最有性格的姑娘。

当然,在如意楼夜总会没开之前,欢乐楼也是半个大颂最知名的花楼。

欢乐楼不仅姑娘特别,选址也特别,楼就在钱塘湖边,正对着清波门的地方。

在马汉山看来,这儿是好地方,最少比沈五万为如意楼夜总会选的地方要高明,要好。

说到沈五万,马汉山就有点郁闷了,自己来临安都快半月了,那厮居然一直没来找,难道,他不想做生意了?火水灯已蓄势待发,要上市了,他不想要代理?

马汉山郁闷,沈五万更郁闷,他不是不想找马汉山,而是有意拖着不去找马汉山,因为,他不知道怎样跟马汉山说毕际遇的事。

毕际遇是他敬重的人,马汉山是他摸不透的人,他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件事,骗毕老将军他不愿意,但万一马汉山拒绝呢?他真的头痛不已。

“当然不是,而是因为明天广陵的林仙儿来了。”莫首强很神秘的说道。

“林仙儿?”马汉山重重的重复了一声,觉得这名字好熟。

他当然感觉熟了,林仙儿是古大师笔下的江湖第一美人,更是花国皇后,可谓美不可方物。

“对,林仙儿,花国第一美人,几乎已被大家认定为今届的花后了。更厉害的是,她不仅长的貌美如花,而且还是一个才女,她的才学,连大颂的大才子陆放翁都赞过她的美貌,可惜莫某不爱吟诗作词,没记下陆放翁为她写的那首诗。”莫首强十分惋惜的说道。

“呵呵,要说林仙儿的美,可不只陆放翁为她作过诗,另一位才子,临安洪舜俞也为她作过诗,听说,我们这位洪尚书还曾为林仙儿打过架。”史雨之笑道,“这老不修,都什么年纪了,居然还想一亲芳泽,真是为老不尊。”

这位洪舜俞其实也不是老不修,人家只不过是一个四十多的大叔而已,这个年纪,如果放在马汉山前世那时候,却是男人风华正茂的年纪。即使在这个时代,也不能算老不修。不过,因为洪舜俞算是韩齐胄一系的外围人马,作为史利远的儿子,史雨之自然对他无好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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