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红水集府衙门阶大约十步的距离,一个身着胡服的男子,正倒在血泊之中。
曹朋认出,这胡服男子,正是刚才和他撞在一处,并且差一点就产生冲突的那个胡人……这相隔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就变成了一个死人,怎能让曹朋不感到惊心?他倒吸一口凉气,本能的想要走过去查看清楚。可脚刚刚离地,便又放下。
这里不是中原,轮不到他当出头鸟。
更何况他现在隐藏着身份,不太方便抛头露面。
想了想,曹朋决定还是冷眼旁观为妙。而这时候,几名窦府家丁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蹲下身子,仔细的辨认了一番之后,这才起身,招手示意其他人上前,交头接耳的说了几句话之后,那家丁转身一路小跑的,便走进了府衙之中……曹朋悄悄从人群中退出,示意姜叙王双随他离去。
“公子,那个人……”
“此人是被谋杀!”
“啊?”
“我们先回客栈,然后再说。”
曹朋不愿意在大街上谈论此事,领着王双姜叙,匆匆返回客栈。
径自走进了客房,曹朋洗了一把脸,而后在屋中坐下来,脑海中不断重复着刚才的那一副画面。毫无疑问,胡子是死于谋杀……从他倒地的姿势来看,应该是在向前行走时,被人迎面一刀毙命,几乎没有做出任何反抗,便倒在了地上。
只不过,由于当时的状况混乱,曹朋也无法看清楚尸体上的伤痕。
所以只能是大概判断出,那胡子被谋杀的过程。
从屋子的一角,取出一块用来书写的沙盘。曹朋在沙盘上,把现场简单的画了一个轮廓。
“公子?”
曹朋抬起头,见姜叙和王双,都站在旁边。
于是摆了摆手,他示意两人坐下来,而后继续盯着沙盘,沉思不语。
红水集的府衙,坐落在长街的尽头。而这条长街,和府衙门口的接到正好形成了一个丁字形路口。曹朋拿着木条,在沙盘上画了两条街道,而后又标注了府衙的位置。
“公子,河西民风彪悍,羌胡之间产生矛盾,往往会大打出手,杀人也极为正常。”姜叙见曹朋沉思不语,便开口劝说道:“公子又何必在意太多?这红水集虽说是以汉家儿郎为主,但居于河西多年,很多时候与羌胡的习俗并无区别。
一言不和,杀人夺命乃是常有的事情。
那胡子蛮横骄纵,之前在路上就和公子产生了冲突,难免会有其他的仇人……”
“是吗?”
曹朋抬起头,看了一眼姜叙,突然笑了。
“难道公子看出什么不对?”
曹朋深吸一口气,思忖半晌后道:“一言不合,当街杀人在这里,也许是稀松平常的事情,的确不足为怪。事实上在中原,也有不少地方,会出现这样的案件。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若是因好勇斗狠而杀人,凶手何在?”
姜叙一怔,眉头不由得紧锁。
是啊,凶手呢?
如果是那胡子和人产生冲突,那么在命案现场,应该可以看到凶手才是。
可是,姜叙当时,并没有在现场发现凶手的踪迹……“这胡子当时行色匆匆,看上去是有紧要的事情。和我发生了冲突之后,表现的虽然蛮横,却又似乎不愿意耽搁时间。他顺着长街而行……如果是和人冲突,至少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但是,他死的很突然,甚至没有人留意到杀人凶手是谁……他死的很突然,以至于当他倒下的时候,令周围的人都感到了吃惊。
这绝非因冲突而死,乃是被人突然刺杀,凶手趁乱迅速逃离现场……我观察了一下,这胡子摔倒的地方,是在府衙门口的街道中央。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是朝着府衙而去,不想凶手突然间从斜里出现,胡子毫无半点防备。”
说罢,他站起身来,在屋中徘徊不停。
“这三十六部落会盟马上就要开始,此时的红水集,正是在风头浪尖之上。
但凡有头脑的人,绝不会在这种时候杀人,而且是在窦府门外,那么明目张胆的杀人……被杀的还是个胡子。这弄个不好,就会引发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窦兰也绝不会允许发生这种事故。这说明,杀人者是不得已而为之,才会做出这样的行动。如果……如果这胡子是要去窦府,那么杀他的人,又是出于什么居心呢?”
曹朋这一番话,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但姜叙和王双却听出了其中不同寻常的味道……“公子的意思是……这个人是要找窦兰?”
“那倒是不太好说,去窦府,未必就一定要找窦兰。可是有人不想他去窦府,又是什么缘故?他是胡子,要去窦府,而有人不愿他去窦府……或者说,不愿意他见到窦兰?为什么?因为他有事情要告诉窦府的某个人,或者说要告诉窦兰……而凶手杀他,就是不想让窦府的某个人,或者说不想让窦兰知道这个消息。”
曹朋停下脚步,向姜叙和王双看去。
王双搔搔头,憨憨一笑,“若这么解释,倒也能说得过去。”
姜叙说:“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岂不是说,红水集将要发生大事?”
“也许是,也许不是。”
曹朋揉了揉鼻子,哑然失笑道:“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我个人的一些臆想,算不得数。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胡子要去窦府的前提下做出来的猜测,也许他并不是要去窦府呢?所以,也不用太紧张……对了,肚子饿了,吃饭去。”
他说着,便迈步向门外走去。
姜叙和王双相视一眼,脑海中不约而同浮现出一个念头: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又该如何是好?
+午饭,非常简单。
曹朋吃的倒是很香甜,但姜叙和王双,就显得有些食不知味。平曰,这两人都是一顿饭能斗食的主儿,可今天却显得心事重重,只吃了几口,便吃不下去了。